担保人办理对外担保履约核准手续应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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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所需支付的外汇,须经外汇局核准汇出,并核减担保余额及债务余额。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对担保履约项下的售汇及付汇手续。

  担保人办理对外担保履约核准手续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⑴申请报告;

  ⑵外汇局批准担保人出具此笔对外担保的批文原件;

  ⑶外汇局核发的《对外担保登记证》;

  ⑷对外担保的合同副本;

  ⑸债权人要求担保履约通知书;

  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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