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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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特点

1.通常由提供服务的单位投保

职业责任险通常由提供各种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投保,如医院、设计院、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如果被保险人是个体专业技术人员,则属于个人责任保险范畴。

2.无统一条款和格式

保单职业责任险无统一条款和格式保单,一般由保险人根据不同种类的职业设计相应的保单,供单位投保时选择。

3.被保险人众多

职业责任险的保单上通常有众多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投保单位可以与保险人协商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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