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互助保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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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互助保障的类型

基本保障、单位补充保障、职工互助保障都实行基金化管理,涉及基金收缴、账户管理、投资运营、监督检查等。社区一般不具备条件实行基金化的保障,加之已经有了上述几个层次的保障,社区就不必再搞基金化的保障,以免加重群众的负担,引起群众的反感,而应以互助服务为主,主要体现在医疗服务、为老服务、护理服务方面。

在医疗互助服务方面,应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辖内的居民为主要对象,在一般的感冒、轻伤、体检、打针服药等小病、针疗方面提供有偿和无偿的服务。

在为老互助服务方面,应以社区的退管会为主体,退休管理服务的关系已转到社区或是在社区办理退休手续以及需要提供服务的其他退休人员为服务对象,在政治学习、文化娱乐、旅游休养,乃至个别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有偿和无偿的服务,使其感受到像在单位里一样温暖,有保障。

在护理互助服务方面,应以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设在社区的社会保障机构或老年机构为主体,对社区内需要护理的人员提供互助护理。护理,严格地说,应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国外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但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加之人口众多,党中央确定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大社会保险虽已建立,但有的险种还未覆盖到所有应保人员,况且,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已经很重,广大的老职工和退休人员原先工资就很低,基本没有什么积蓄,马上要建立护理保险尚不具备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护理互助服务就显得十分需要和迫切。

全国已经有不少省市的社区在探索试行以劳务工时账户为主要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互助服务,即在社区健康、低龄的退休人员有组织地为患病卧床、行动不便、在家的高龄退休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被服务的人员只要出低廉的费用,提供服务的人员服务工时记人个人账户,到其需要生活照料时就可使用相应的工时。这是适应中国国情的一种创举,也是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过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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