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期农作物损失赔偿的计算公式为:
赔款=当期市场平均价格×每亩损失产量×受灾面积
在应用这个公式时应当注意,保险事故发生时,当保险农作物当期市场价格高于约定价格时,其赔款金额按约定价格计算;当保险农作物当期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约定价格时,其赔款金额按当期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举个例子。某村农民全村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收获期小麦火灾保险1000亩,投保时,保险人按前三年平均产量400公斤和上年小麦收购价每公斤1.2元计算保险金额,每亩保额为480元。在夏粮收获期间,因收割机电机打火等原因发生火灾多次,共造成近100亩小麦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40亩全部损失,60亩损失程度为50%。
经保险公司派人现场查勘及对保险责任的审核,认定其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根据条款规定,其赔款计算如下:
全部损失的40亩小麦赔款=1.2×400×40=19200(元)
部分损失的60亩小麦赔款=1.2×400×50%×60=14400(元)
合计赔款=19200+14400=33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