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保合作的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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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保合作的发展特点

我国银保合作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追溯一下,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逐步开始合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当时,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如华安、泰康、新华等,为尽快占领市场,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从1999年开始,中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保合作”热。1999年,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成立合资公司,正式进入银保合作领域,可以说光大集团是我国目前为止第一家集银行、证券、保险为一身的金融集团。1999年以来,我国的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我国银保合作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快。我国银保合作从出现至今不过一二年的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起步不可谓不晚,银保合作在我国刚刚出现,就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目前已有国内五大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银行或保险公司都有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目前市场份额最大的三家寿险公司均已经在短时间建立了银保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并非一一对应的简单形式,而是呈现出交叉的特点。2000年,我国银保合作快速发展,仅4~9月,就有14家机构达成了10项合作协议,每月至少有一起合作协议。

2000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工商银行、十余万份:“千禧红”在广州市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二百多个指定网点专人专柜负责销售时,部分银行代理网点还首次出现了排队买保险的场景;甚至出现了100万元一张的保单,创下单张保单的历史记录。

当前国内出现的银保合作热,符合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是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在即将“入世”之际,经过审时度势后作出的理性选择,是它们为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后必然带来的激烈竞争所作出的准备。这种合作显示出中国的银行业、保险业在战略思想上正在逐渐成熟,大大增强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实力,也将为今后双方更具实质性和更高层次上的合作提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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