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统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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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统计的内容

农业保险统计研究和工作的对象是与农业保险密切相关的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但是,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者不同、出发点不同,农业保险工作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果从政府部门(比如保险监管部门)出发,更多的是需要从宏观上了解我国农业保险业务总体发展的规模、水平、结构、速度等情况,为政府制定农业保险政策提供依据;如果从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出发,更多是需要从微观上了解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水平、结构、速度和效益等情况,为公司制定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计划提供依据。但是,政府部门所需要的同农业保险相关的数据都来自各个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据的汇总和整理。因此,两者内容存在很多共同之处,差别主要在于数据的详细程度和关注重点不尽相同。

根据中国保监会2007年发布的《农业保险制度》,要求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的农业保险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情况和业务情况。但是,考虑到农业保险统计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政府进行农业保险决策和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比较完整的农业保险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农业保险的承保情况;农业保险事故发生情况;农业保险的理赔情况;农业保险的财务情况;农业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农业保险业务机构设置情况;同农业保险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同农业保险相关的原材料的消耗和库存情况;农业保险业务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同农业保险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情况,例如,国民经济情况、农业发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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