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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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的对称。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行政事业等单位中,可供长期使用并能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单位价值较高的物质资料。是各单位从事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广义的固定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等。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则随着磨损程度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以折旧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划分条件

中国国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列作固定资产的物质资料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以工业企业为例,大型企业为800元,中型企业为500元,小型企业为200元以上。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物质资料,列为低值易耗品。

分类

按其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与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情况可以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租出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和封存的固定资产等五大类;按其所属关系可以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两大类。

计价

各种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和计量单位不同,因此,还要用货币单位进行综合计算。正确地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是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统一性,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正确计算折旧的重要条件。凡固定资产调入、调出、报废清理的核算,都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称原价)计价入帐。固定资产原价是指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只有取得的固定资产(如捐赠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原价,或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时,才能按照当时购建该项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入帐。

资金来源

中国国营工业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国家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拨款、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专用拨款、经批准自其他单位有偿或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等;

(2)企业自筹,由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以及由企业留用利润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专用基金投资形成;

(3)其他单位投入资金;

(4)基本建设及专项借款

(5)租赁及补偿贸易方式引进的设备。

据统计,到1990年,中国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近1.4万亿元,比1980年增长1.64倍,年平均递增10%以上。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有较大改观,涌现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大中型企业,成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