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需求者索赔权利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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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需求者索赔权利的时效

时效制度是指某种事实状态持续一个法定时期后,将会出现产生某种权利或消灭某种权利的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时效制度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保险索赔属于消灭时效。所谓消灭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在规定的期间内权利,、未行使权利,即视为权利人放弃行使权,不再受法律保护。保险合同的索赔时效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间,即法律规定的保险金请求的存在期限。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失。这里的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全部财产保险以及人身保险中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而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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