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险单(InsurancePolicy)
保险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是完整独立的保险文件。保单背面印有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一般表明承保的基本险别条款的内容),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条款,俗称大保单。
2.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
保险凭证是表示保险公司已经接受保险的一种证明件,又称为小保单,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合同。它包括保险单的基本内容,但不附有保险条款全文。这种保险凭证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联合凭证(CombinedCertificate)
联合凭证是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仅仅在中资银行和华商中使用)又称为承保证明(mskNote)。保险公司仅将承保险别、保险金额及保险编号加注在我国进出口公司开具的出口货物发票上,并正式签章即作为已经保险的证据。
4.预约保险单(OpenPolicy)
预约保险单是进口贸易中,被保险人(一般为进口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总合同。订立这种合同既可以简化保险手续,又可以使货物一经装运即可取得保障。
5.保险声明(InsuranceDeclaration)
预约保险单项下的货物一经确定装船,要求被保险人立即以保险声明书的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船名、起讫港口、航次、开航日期等通知保险人,银行可将保险声明书当做一项单据予以接受。
6.批单
保险单出立后,如需变更其内容,可由保险公司另出的凭证注明更改或补充的内容,称为批单。批单须粘在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章,作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还有一种暂保单(CoverNote),是由保险经纪人(InsuranceBroker)即投保人的代理人出具的非正式保单。除非信用证特别要求,银行不接受暂保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