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保险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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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星保险业的发展

1.发展初期

中国的卫星保险行业以上世纪90年代初期安排长征系列火箭提供对外发射服务为开端,长征系列火箭的发射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并依据商业惯例将大部分保费分保给国际市场,自留份额一般在3%左右。

2.遇到瓶颈

1996年前后,长征火箭发射国外卫星出现几次失误,给卫星保险工作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由于国内的保险公司承保能力有限,需将大部分保给国际市场,而国际卫星保险界对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可靠性存有疑虑,承保的信心降低,使得在国外安排长征火箭发射保险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种过分依赖国际市场的局面,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指导下,由中国人民保险牵头,联合太平洋、平安、华泰、新疆兵团等9家非寿险公司和一家再保险公司成立了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建立卫星发射保险专项基金,以支持长征火箭的发射保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对外发射服务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85号)的规定,对保险企业承保卫星发射业务的保费收入,凡纳入卫星发射保险专项基金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不计入保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免征所得税。卫星发射保险专项基金积累到25亿人民币前,中国的卫星发射保险业务属于政策性业务。截至2006年底,该保险基金已经累计到3.4亿元.

3.稳步发展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经纪人作为最重要的一个发展特色进入中国航天保险市场,中国的保险用户可以委托经纪人,在保险市场寻找最合理的价格和最完善的保险方案,使自己得到更专业和更全面的保障。同时,对于体现国家荣誉、代表国家最高航天实力的重大航天事件如“神五”、“神六”飞船的发射,则开辟了一条公益性赞助和商业化保险相结合的道路。如中国人寿在“神五”发射时就曾为杨利伟承保了赞助性的人身保险。

中国卫星保险业的发展,伴随着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起起落落。在保护国家航天卫星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适度开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中国卫星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符合市场需求的保费率,这将是适应市场化、满足用户需求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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