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总裁判长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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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前工作

  (1)熟悉竞赛规程,全面了解场地器材设备情况,制定裁判工作计划。

  (2)深人了解裁判员的思想品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合理分工。

  (3)了解编排工作情况,重点是审查比赛秩序和径赛、田赛、全能项目每个单元安排情况,精确估算时间,做到准时开始,按时结束。

  (4)组织全体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督促裁判组制定工作细则。

  (5)组织各裁判组严格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组织裁判进行现场实习,使裁判员明确岗位任务、活动范围和路线,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

  ⑺在技术会议上宣布竞赛的有关规定,如检录时间,田赛和全能高度项目的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自备器材的检查和长距离比赛自备饮料的规定等,经过技术会议决定后,作为大会正式竞赛规定执行。

  2)赛中工作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督促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2)掌握各项竞赛进程。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狂风暴雨),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应与技术代表和竞委会负责人共同研究停赛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3)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意,以便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4)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⑸每天比赛结束后,应召集裁判长或根据需要召开有主裁判参加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和解决问题。

  3)赛后工作

  (1)比赛结束后,宣布比赛成绩。

  (2)领导全体裁判员做好总结工作。

  (3)做好善后工作,如有关资料入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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