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乃斯的马》读后感4篇300、400、500、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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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包括读《巩乃斯的马》有感、巩乃斯的马读后感(285字)、《巩乃斯的马》读后感(507字)等300字、400字、500字、600字左右的读后感4篇,供您参阅。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_285字

“在绿色的草原上,我看见一匹匹威武、高大的马儿在飞奔,在驰骋。尽管在下雨,但这丝毫没有影响马儿的速度,迅疾猛烈的雨丝反而把这场面衬托得更加壮观。”读完作者对马儿奔腾的描述后,我脑海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场面。谁不会在看了之后而惊叹?谁又不会因这场面而为之倾倒?是的,这就是马,在下雨中的大草原里驰骋的马。读完了整篇文章后,我还沉浸在那壮观场面之中。我仿佛听见“嘚嘚”的马蹄声,我仿佛听见它们那悲怆的嘶鸣。那惊心动魄的瞬间,已经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子里。

每匹马都是一个生命的音符,在一起将会是一场宏大的交响乐。相信,那生命的交响乐和那伟大的画面将使我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成语惊心动魄:惊心动魄[jīng xīn dòng pò],意指形容人内心感受极深,震撼很大。语本晋·王嘉《拾遗记》。[源]晋·王嘉《拾遗记》(据《太平御览·卷一八五·居处部·房类》引)越欲灭吴,蓄天下奇宝、美人、异味以进於吴。杀三牲以祈天地,杀龙以祠川海,以江南亿万户民,输为佣保。越又有美女二人,一名夷光,一名修明,以贡於吴。吴处之以椒华之房,贯细珠为帘幌。幌内窃窥者,莫不动心惊魂,谓之神人。吴王妖惑,怠於国政,及越兵入,乃抱二女以逃吴苑。南朝梁·锺嵘《诗品·卷上·古诗》其体源出於〈国风〉,陆机所拟十二首。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典故]“惊心动魄”原作“动心惊魂”。晋代王嘉《拾遗记》里记载这麽一则故事:古时候的越国国君想要灭掉吴国,於是派人到处收集奇珍异宝、美人和好吃而罕见的食物,进贡给吴国国君。其中有两个美人,一名夷光,一名修明,吴王特别喜爱,将她们安置在建筑精致,装饰华丽的房间,然後用细珠串在一起作为门窗的帘子。隔着帘子偷偷窥视过她们的人,没有人不是内心感受极深,引起很大震撼,都说她们是天上的仙女。渐渐地,受到迷惑的吴王,开始不理国家政事,到後来越国军队攻入王宫,他还抱着这两个美女一起逃。後来“惊心动魄”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人内心感受极深,震撼很大。

成语奇珍异宝:珍异难得的宝物。如: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东坡四》:“嗟呼,世不乏奇珍异宝,乏识者耳。”又如:卿既不受职,朕所有黄金白璧,奇珍异宝,惟卿所好。——明·冯梦龙警世通言·李谪仙醉草吓蛮书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_394字

周涛的散文《巩乃斯的马》借助对马的形象的描绘,表达了一种对不受羁绊的生命力与进取精神的向往与渴求。

文章以诗一般的语言赞美了马的优美形象、崇高品性,揭示了马作为人类朋友的特殊品格:奔放雄健而不凶暴,优美柔顺而不懦弱,它是进取精神和崇高感情的象征,是力与美的美妙结合,并揭示了马与人类的艺术和历史生活的密切关联,认为骑兵和马车虽被淘汰,马却不会被取代,它有它的价值,而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那种“龙马精神”,也会永远传下去不会消失。

作者是在“文革”期间政治气候极端险恶时,在伊犁巩乃斯大草原的农场里,体验到巩乃斯马的品格的。马给作者以勇气和幻想,从马的世界里作者找到了奔驰的诗韵,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通过对马的观照,表现了作者对人类美好精神的向往、追求。

正文前的小序还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名马需要辽阔的草地才能驰骋,创作也要摆脱各种束缚限制,需要广阔自由的环境。

成语龙马精神:龙马:古代传说中形状象龙的骏马。比喻人精神旺盛。如:唐·李郢《上裴晋公》诗:“四朝忧国鬓如丝,龙马精神海鹤姿。”又如:见那些大哥哥还在龙马精神地说话,她也听不出味道,就打了两个哈欠,悄悄溜了出来。——欧阳山《三家巷》九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_507字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不管这会多么大力宣传“要与动物做朋友,要平等对待它们”,但人们还是做不到。“它们不是作为人类的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夫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束缚在车套里呲牙大鸣”这刺痛着我的心,此时,我的内心在呼唤:“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许伤害它。”

马是作者所喜爱的,爱到能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灰灰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原本寂静的大雪地,因为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气而不再寂静,为此还增添了一份色彩。

马给我的感觉是自由、快乐,能在大草原中自由的奔驰。我是一个渴望自由,不想当笼中鸟的人。我骑过马所以我明白坐在马背上的那种心情,它能让你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

“马能给你以勇气,给人以幻想。”

文中作者提到了“马的首领”,在我的脑海里我对这四个字的理解是“负责领跑的头儿”,但我错了,原来首领在马群眼里是最厉害的,能管理和保护它们,具有父爱的头儿。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认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

巩乃斯的马读后感_635字

读了《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以后,它仿佛把我牵进了一个新的境界里。本来,这是描写一次自然现象,但是文章把几种动态给揉和在了一起,用暴雨、雷电和群马引导出了壮观的一幕。通过群体的抗争,战胜了暴雨,使一个群体,又接受了一次大自然的洗礼。

经过这次洗礼,幼马也好像长大了许多,牧马人也在这次洗礼中得到了一次提升,对于马群来说能用这种团队的精神与大自然进行抗争,并最后取得胜利,他一定会感到,动物都能靠群体力量去共同战胜暴风雨,何况我们人类呢?其实生物界本来就有着向大自然抗争的本能,每经过一次大自然的洗礼,都使它们得到一次提升、进化,这就是进化论的根本,也就是达尔文论证生物进化的根据。“生物论”一直到现在都在指导着我们对生物的研究,就是一切生物都是从初级开始,通过与大自然的碰撞、淘汰,得到一次进化。越是经过严酷的考验,进化的跨度也就越大。生物群就是这样一波三折的进化着,有谁还能想象到我们大自然界现在所存的生物,虫、鸟、鱼、兽、憨态可掬的熊猫以及我们自然界现在所存的高级动物——人类的初始都起源于一个单细胞呢?

通读《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我知道了马可以抱成一团,共同抵御个体所不能抗拒的天灾,并取得成功。这对我们是个多大的启示啊!所以也就有了人类在抗拒大自然灾难时的共同协作精神,大地震、大海啸,也同样给人类带来灾难,同样可以通过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使灾难降到最低,让我们每个“地球村”的“公民”都发扬人道主义,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共同度过灾难,走向美好的明天吧!

成语人道主义:道:道义。关心人类幸福。如: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如果你不是以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去对待他,那无异于落井下石、谋财害命,把自己的欢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又如:我们要讲人道主义。

成语憨态可掬:可掬:可以用手捧取。形容顽皮娇痴、单纯幼稚的样子充溢在外。招人喜爱。如: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种梨》:“乡人馈馈,憨状可掬,其见笑于市人,有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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