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读后感3篇800、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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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包括读《社戏》有感、社戏读后感(765字)、社戏鲁迅读后感(1125字)、《社戏》读后感(2144字)等800字、1100字左右的读后感3篇,供您参阅。

社戏读后感_765字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成语脱颖而出:脱颖而出[tuō yǐng ér chū],意指颖,物体尖锐的末端。“脱颖而出”指锥尖透过囊袋显露出来。比喻显露才能,超越众人。或比喻从囊中逃脱。语本《史记·卷七六·平原君虞卿列传·平原君》。[源]《史记·卷七六·平原君虞卿列传·平原君》秦之围邯郸,赵使平原君求救,合从於楚,约与食客门下有勇力文武备具者二十人偕。平原君曰:“使文能取胜,则善矣。文不能取胜,则歃血於华屋之下,必得定从而还。士不外索,取於食客门下足矣。”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无以满二十人。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於平原君曰:“遂闻君将合从於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不外索。今少一人,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平原君曰:“先生处胜之门下几年於此矣?”毛遂曰:“三年於此矣。”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於此矣,左右未有所称诵,胜未有所闻,是先生无所有也。先生不能。先生留!”毛遂曰:“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平原君竟与毛遂偕。[典故]“脱颖而出”原作“颖脱而出”。据《史记·卷七六·平原君虞卿列传·平原君》载,战国时,秦国出兵攻打赵国,包围了赵都邯郸,情况十分危急,於是赵王派平原君前往楚国,请求援救。平原君打算在其门下食客挑选出二十个文武人才一同前往,但只选出十九个,剩下的都不符合条件。这时,有一个名叫毛遂的人,主动向平原君自我推荐,请求加入前往楚国的行列。平原君问:“你在我门下多久了?”毛遂回答:“三年了。”平原君说:“一个真正有才能的人,就好像一把放在袋子里的锥子一样,立刻就会显露出锋利的锥尖。而你在我门下三年了,我却没听说过你有什麽表现,你还是留下吧!”毛遂说:“我现在自我推荐,就是请求你把我放进袋子里,如果早点有这样的机会让你把我放进袋中,那我就不只是露出锥尖而已,而是早就显露出才能,锋芒毕露了!”平原君觉得毛遂说得有道理,就答应了,让他一同前往。到了楚国,平原君和楚王会谈,从早上到中午,都还没有结果。毛遂於是持剑走到楚王面前,极力说明赵、楚联合抗秦的利害关系。楚王终于被说服,答应赵国愿意出兵援救。於是两国当场歃血为盟,誓守联合抗秦的盟约。毛遂这次不仅帮平原君完成任务,也为国家立下了功劳,让大家对他刮目相看,平原君因此待他为上宾。後来“脱颖而出”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显露才能,超越众人。或比喻从囊中逃脱。

成语歃血为盟:歃血:古代会盟,把牲畜的血涂在嘴唇上,表示诚意;盟:宣誓缔约。泛指发誓订盟。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毛遂谓楚王之左右曰:‘取鸡狗马之血来。’毛遂奉铜盘而跪进之楚王,曰:‘王当歃血而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又如:说不定国王还要歃血为盟呢,珠盘玉敦的准备也是不可少的。——郭沫若《屈原》第二幕

社戏鲁迅读后感_1125字

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成语天真烂漫:天真烂漫[tiān zhēn làn màn],意指“天真烂漫”之“烂漫”,典源作“烂熳”。“烂熳”同“烂漫”。“天真烂漫”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饰。语本宋·龚开〈高马小儿图〉诗。[源]宋·龚开〈高马小儿图〉诗(据元·吴师道《吴礼部诗话》引)华骢料肥九分臕,童子身长五尺饶。青丝鞚短金勒紧,春风去去人马骁。莫作寻常厮养看,沙陀义儿皆好汉。此儿此马俱可怜,马方三齿儿未冠。天真烂熳好容仪,楚楚衣装无不宜。岂比五陵年少辈,胭脂坡下斗轻肥。四海风尘虽已息,人材自少当爱惜。如此小儿如此马,它日应须万人敌。老夫出无驴可骑,乃有此马骑此儿。呼儿回头为小驻,停鞭听我新吟诗。儿不回头马行疾,老夫对之空啧啧。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张长史春草三帖跋》按长史以草圣得名,盖其天真烂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典故]“天真烂漫”典源作“天真烂熳”。龚开,江苏淮阴人,为南宋著名画家。他最喜爱画鬼怪和锺馗,风格奇特,但可惜存世的作品极少。〈高马小儿图〉为其画作之一,此画描绘了一名沙陀族少年与一匹骏马,画中并赋有一诗,述载此画作产生之背景。其中四句“此儿此马俱可怜,马方三齿儿未冠。天真烂熳好容仪,楚楚衣装无不宜”,意思是说:画中骏马约才三岁,少年亦青涩未成年,他们的神态天真无邪,毫不矫饰,两者的组合惹人喜爱,似乎无论以什麽样光鲜整齐的衣着来装饰都将十分合适。後来“天真烂漫”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饰。出现“天真烂漫”的书证如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张长史春草三帖跋》:“长史以草圣得名,盖其天真烂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长史即张长史,指的是盛唐时著名书法家张旭,他极好喝酒,酒後形骸放浪,意气洒脱,放荡不羁。而其字又如其人,挥洒之间,笔势奇特奔逸、连绵回绕,故有“草圣”之称。岳珂评张旭之所以能为“草圣”,乃因其性格率真,不为传统规矩所拘束,故能创造出新的风格。

成语土头土脑:指行为、举止、服饰等不合时尚。如: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谁知他土头土脑的,信是一句话。”又如:她那土头土脑的样子让人看不起。

《社戏》读后感_2144字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粗苯有础拔摇毙∈彼吹纳缦罚芳鞘龅娜词恰拔摇背赡旰笤诒本┛聪返牧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成语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泛指人的各种不同的感情。如:《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虽是海外之邦,不过言语不同,衣服有异,那喜怒哀乐的人情,原是一样的。——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三十一回

成语淋漓尽致:淋漓尽致[lín lí jìn zhì],意指淋漓,湿透的样子。“淋漓尽致”形容语言或文章表达得非常透澈。语或出明·李清《三垣笔记·卷上·崇祯补遗》。後亦用“淋漓尽致”形容表现生动逼真。[源] 明·李清《三垣笔记·卷上·崇祯补遗》内臣刘若愚先为霍给谏维华、杨侍御维垣所纠,拟绞系狱。予於朝审时犹及见之狱中所着《酌中志略》,叙次大内规制井井,而所纪客氏、魏忠贤骄横状,亦淋漓尽致,其为史家必采无疑。然以如此博洽宏才,而迫於太监李永贞唤召,又知永贞必败而不能见几托病以去,致自罹网罗,可叹也。後竟毙於狱。[典故]“淋漓”是形容湿透的样子。唐代韩愈的〈和虞部卢四酬翰林钱七赤藤杖歌〉一诗中,有“赤龙拔须血淋漓”一句,形容血流得很多的样子。明末时的进士李清,曾在崇祯、弘光二朝为官,明亡後便归隐乡林,以着述自娱。《三垣笔记》是他记述在为官时的所见所闻,其中有一段记到熹宗时的一名太监,名叫刘若愚,颇有才学,被当红太监李永贞招揽,从事主笔为文的工作。李永贞与魏忠贤一批人,仗势干预朝政,结党营私,刘若愚心知肚明,不敢有所反抗。魏忠贤失势後,其党羽都遭诛杀,刘若愚也遭弹劾入狱。李清在作官时,偶然读到他在狱中所写的《酌中志略》,感叹他才识广博,却身不由己,最後被牵连而死於狱中,实在可惜。李清认为他这本书的价值极高,除了讲到皇宫内的大小制度外,也将当时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的骄横胡为,描写得十分生动。後来原文中的“淋漓尽致”被摘出成为成语,用来形容语言或文章表达得非常透澈,亦用於形容表现生动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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