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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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浔区境内发现的洪城、花城、上石等古文化遗址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就在此繁衍生息。

历史上,南浔隶属关系变化很大。相传夏禹治水,划天下为九州,南浔辖域隶属扬州。

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吴、越、楚。

公元前333年,楚以此为春申君黄歇之封邑,始建菰城县,南浔辖域隶属菰城县。

秦灭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置会稽郡,下设乌程、由拳等县,今区境属乌程县。

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分乌程县东乡置东迁县,县治在今旧馆。南朝宋元徽四年(公元476年),东迁县改名东安县,次年仍复名东迁县。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东迁县并入乌程县。宋太平兴国7年,分乌程县东南15乡置归安县。

民国元年(1912年),乌程、归安合并为吴兴县,今南浔辖域隶属吴兴县。

1949年5月2日,南浔解放,今南浔辖区隶属吴兴县。

1981年1月,撤消吴兴县,改称湖州市

1983年7月,撤消嘉兴地区,湖州市改为省辖市,建立城、郊两区,南浔隶属湖州市郊区。

1988年11月,撤消湖州市城、郊区建制,实行市管县又直接领导原城、郊区所属乡镇、街道的体制,南浔辖区各镇直属湖州市。

1993年9月,湖州市区下设城区、南浔区、菱湖区3个区工委。今辖区内南浔镇、练市镇、双林镇、善琏镇、旧馆镇属南浔区工委;菱湖镇、和孚镇、千金镇、石淙镇属菱湖区工委。

2003年1月,根据国务院(国函(2003)2号)和省政府(浙政发(2003)2号)文件精神,湖州市撤消城区、南浔区、菱湖区三个区委、区管委会,设立吴兴区、南浔区两个市辖区。南浔区区委、区政府驻南浔镇,辖南浔、双林、练市、善琏、旧馆、菱湖、和孚、千金、石淙9个镇,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和南浔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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