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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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为柏子国,后为楚,战国时属韩国,称合伯。秦置柏亭,汉代分属汝南郡西平县、南阳郡舞阴县。北魏

时为西舞阳,隋为北舞县。唐开元四年为舞阳县,后历代沿袭未变。

1970年,国家在马鞍山北麓、石漫滩水库北岸兴建舞阳特厚钢板厂,按冶金工业部原直属的下放项目归口建设,由河南省成立平舞工程会战指挥部,负责其全面领导。

1972年3月,成立河南省平舞工区市政建设处。

1973年12月,成立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舞阳工区办事处,划舞阳县南部6个公社为其辖区,属河南省革委会直辖,为独立行政区域。

1977年5月,河南省革委舞阳工区办事处撤销,划归平顶山市,同年11月,以当地最大的企业舞阳钢铁公司命名,称原平舞工区、舞钢区。

1979年10月,改属许昌地区。

1982年10月,复归平顶山市。

199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舞钢区,设立舞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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