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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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沙河历史悠久,隋开皇16年置县,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是全国文化先进市和全国民间艺术之乡。沙河的“沙河藤牌阵法”被评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宋璟碑及附属文物被列为“国保”。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沙河涌现出唐代名相宋璟、元代中书左丞张文谦等历史文化名人,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战斗英雄杨春增是战争年代沙河优秀儿女的杰出代表。

沙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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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沙河县志》载,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龙冈县(今邢台县)南境置沙河县,以境内有沙河横流而得名(《元和郡县志》称“以沙河在县南五里,因以为名”)。

今县境,春秋时先为邢国,邢灭属卫,后为晋国地。战国时期为赵国辖域。秦代为信都县(今邢台县+沙河县)域,属巨鹿郡。

两汉、三国(魏)、晋及北魏各代,均为襄国县(今邢台县+沙河市)辖境。两汉时属冀州赵国(时国时郡),三国(魏)和晋代属冀州广平郡,北魏时属司州北广平郡(北周时又隶襄国郡)。

到隋代,于开皇九年襄国县改名龙冈县。十六年(596年)析龙冈县南境设沙河县。故城在县东一公里处(据《河北通志》),先属邢州,后于大业三年(607年)更隶襄国郡。唐代,于武德元年(618年)。设温州,治领沙河县,四年废温州改隶邢州(于贞观元年起邢州属河北道。天宝元年罢州改为钜鹿郡,至德二年废郡复为邢州)。

五代时,沙河县于后晋开运元年(公元944年)徙治今县城关(原沙河县城),属邢州。宋代,沙河县初属河北西路邢州,宣和元年(1119年)改为河北西路信德府(邢州升府);入金后,于天会七年(1129年)复属河北西路邢州(信德府降为州)。

元代,沙河县初隶真定路邢州,世相至元二年(1265年)改隶顺德路(中统三年称府)。此时,省南和县并入沙河县,不久即复置。

明代,沙河县于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迁治于今县城西之新城(原称小屯,徙治后改称),十八年即还治今城关,属京师顺德府。

清代,沙河县属直隶省顺德府。

民国时,沙河县初为直隶省冀南道,三年(公元1913年)改为大名道,十七年(1928年)直隶于河北省,二十六年(1937年)春划归河北省十五督察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9年创立了太行区抗日根据地,沙河县为冀西专区所辖。

1941年9月,晋冀鲁豫边区成立,辖太行区,自此沙河县一直为太行区之六专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沙河县改属太行区一专区。

1948年1月沙河县还隶太行区六专区。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沙河县随太行区六专区归属华北行政区(晋冀鲁豫边区撤销)。

1949年3月,沙河县又改属太行区一专区。同年8月1日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沙河县即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沙河县仍为邢台专区。

1958年,撤销邢台专区,沙河县、邢台县和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大县。

1961年5月4日复设邢台专区,邢台县(含沙河县境)即还隶;同年7月9日恢复沙河县建制,仍属邢台专区。

1968年,沙河县人民政府由城关(亦称沙河城)迁驻褡链。

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继辖沙河县。

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

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为邢台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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