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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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一:

来安县历史悠久。境内顿邱山遗址发现的石器、陶瓷和骨器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县境便有人类栖息繁衍。

周初,属徐国。

春秋时,先属吴,后属楚。

战国时,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在水口镇东城埂置建阳县,属九江郡。

汉初,属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复九江郡。

东晋,在县城东侨置顿邱郡,后废郡为顿邱县。

梁,在半塔镇置高塘郡。

北周,废高塘郡置高塘县。

隋开皇初,高塘县并入顿邱县,改称新昌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新昌县为清流县。

唐景龙三年(709年),在今新安镇瓦岗村置永阳县。

南唐中兴元年(958年)改永阳为来安县。

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省来安县入清流县。

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复置来安县,县治在大雍(用)镇(今新安镇)。

明洪武初,来安县并入滁州。

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来安县。属六部凤阳府滁州。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属京师直隶滁州。

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滁州。

清顺治二年(1645年),属江南行省安庐滁和道滁州。

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直隶滁州。

民国 元年(1912年)4月,来安县直属安徽省。

民国3年(1914年)6月,属安徽省泗淮道。

民国17年(1928年)8月,废道,直隶安徽省。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30年(1941年)1月24日,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2年(1943年)2月,属中共淮南苏皖边区委员会。

民国33年(1944年)4月1日,由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代管。

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年)1月22日,来安县全境解放。同年4月21日,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1月12日,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4月13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92年12月,属安徽省滁州市

版本二:

来安县历史悠久。境内顿邱山遗址发现的石器、陶瓷和骨器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县境便有人类栖息繁衍。

春秋战国 先后为楚、吴、越分踞。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在今县水口镇东城埂置建阳县,属九江郡。东汉光武帝时将建阳并入全椒。三国 先属吴,后属魏。东晋侨置顿邱郡,后废郡为顿邱县。南北朝 宋 属南谯郡,梁改南谯郡为北谯郡。

隋,开皇(公元 581~ 600年)初,废北谯郡,置滁州。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复置滁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滁州为永阳郡。唐景龙三年(709年)析永阳郡清流县东部置永阳县。干元元年(公元758年),改“永阳郡”为“滁州”。五代·南唐李璟中兴元年(958年)改永阳为来安县,县治在今县新安镇瓦岗村。

宋属滁州,隶属淮南路,后属淮南东路。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迁县治于大雍(用)镇(今县城新安镇)。元来安属滁州,初隶滁州路,后隶扬州路。明朝来安属滁州。公元1386年,升滁州为直隶州,来安县属之。清朝来安县属江南省滁州。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设安徽省,来安县属安徽省滁州。

民国 元年(公元1912年)4月,来安县直属安徽省。

民国二十一年以后,属安徽省第五专区。

1949年元月,来安县解放。4月改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2年4月12日改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元月12日滁县专区并入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4月13日滁县专区脱离蚌埠专区,来安县属滁县专区。

1971年3月29日,滁县专区改名为滁县地区,来安县隶属其不变。

1992年底,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来安县属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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