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辽宁省朝阳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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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朝阳

“朝阳”一名始于清代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以境内凤凰山上的朝阳洞得名。

春秋时期,朝阳地区是山戎、东胡的活动地区。

战国时,北部仍是山戎活动区,南部属燕国辽西郡。秦、西汉时期,东部属辽西郡,西部属右北平郡。东汉时,西部为鲜卑活动区,东部属辽西郡。

三国时,西部属东部鲜卑,东部属昌黎郡。西晋时,西部属鲜卑的宇文部,东部属昌黎郡。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前燕、前奏、后燕北燕。前、后燕曾建都龙城(朝阳)。

南北朝时,北魏、东巍、北齐设营州,领昌黎、建德二郡。

隋置柳城郡。唐置营州。辽属中京大定府,置霸州。兴宗重熙十年(1041年)升兴中府、建州、惠州、榆州、谭州、安德州和川州。

金属北京路大定府,设兴中州、利州、川州、建州。

元属大宁路。明洪武二十五年至永乐元年(1392年~1403年)置营州后屯卫、营州右屯卫和营州中屯卫,后均入泰宁卫。

清乾隆三年(1738年)在西部设塔子沟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又在东部设置三座塔厅。

朝阳

朝阳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撤销二厅,分别改为建昌县和朝阳县,均属承德府管辖。光绪三十年(1904年)升朝阳县为朝阳府。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热河省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分属热河、锦州省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建昌县与喀左合并,置喀喇沁左翼公署,归热河省管辖;朝阳县改为吐默特右旗,建平县并为喀喇沁右旗,北票县划为吐默特申旗,属锦州省管辖。

1945年九月境内相继解放,归热河省管辖。

1946年一度被国民党占领。

1947年秋,全境第二次解放,仍属热河省。

1956年划归辽宁省

1958年以朝阳县城区设立朝阳市。原锦州专区所属朝阳、建平(驻建平镇)、北票、建昌、凌源等5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驻大城子镇)交由朝阳市领导。

1959年建平县驻地由建平镇迁叶柏寿镇。

1964年撤销朝阳市,并入朝阳县。设立朝阳专区,专署驻朝阳县。原朝阳市所属朝阳、建平(驻叶柏寿镇)、北票、凌源、建昌5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驻大城子镇)划归朝阳专区。辖5县、1自治县。

1970年朝阳专区改称朝阳地区。

1979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复设朝阳市(1980年6月正式成立),朝阳市由朝阳地区领导。地区驻朝阳市,辖1市、5县、1自治县。

1984年6月30日,朝阳市升为省辖市,设立双塔、龙城两个区,撤销朝阳地区,将朝阳、北票、建平、建昌、凌源5县和喀尔沁蒙古族自治县划归朝阳市管辖。

1985年1月17日,撤销北票县设立北票市(县级)。

1989年6月12日,朝阳市的建昌县划归锦西市管辖。

1991年12月21日,撤销凌源县,设立凌源市。

2006年4月11日,将北票市桃花吐镇、朝阳县孙家湾乡和柳城镇四家子村划归朝阳市双塔区管辖。将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朝阳市龙城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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