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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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古称西漠(西膜)、古戎地、昆莫,汉称伊吾或伊吾卢,唐称伊州,元称哈密力,明以后称哈密。

史前时期从三道岭,七角井发现大量的磨制石器可证明,距今7000年前的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哈密人的祖先已在这里繁衍生息了。从公元前20世纪开始,先后有多种民族在这块绿洲上生活过。

两汉时期

两汉时期(前206—220年)西汉时哈密称伊吾卢,西汉神爵二年(前60年)西汉设西域都护府,伊吾卢和蒲类国归西域都护府管辖。东汉开始哈密称伊吾。东汉永平十六年(73年)在伊吾设置宜禾都尉,131年顺帝又设伊吾司马,驻伊吾主持军事和屯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魏晋时代,魏在哈密仍置宜禾都尉,东晋咸和二年(327),位于河西的前凉国张骏功取伊吾后,把伊吾划属敦煌郡治理,伊吾建置相当于县。张骏委派参军索孚为伊吾都尉被视为设置郡县之始。

南北朝时,西凉残部唐契、唐和兄弟二人和外甥李宝率余部,历尽艰辛从武威(凉州)逃来伊吾依附于柔然,有众2000余家。柔然命唐契为伊吾王。

北魏太安二年(456年),北魏敦煌镇将尉眷率兵曾一度功占伊吾。随着北魏势力的进一步扩大,柔然汗国的瓦解,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柔然伊吾城主高羔子降附,北魏置伊吾郡。这是哈密最早的行政建置。

隋唐时期

隋初,文帝派元晖出伊吾,联络西突厥达头可汗。以后达头可汗的使者和达头可汗本人都先后经伊吾到隋朝觐,受到文帝的特殊礼遇。

隋大业四年(608年),炀帝派裴炬和将军薛世雄率军屯驻伊吾。隋军在伊吾城东另建一座新城,号新伊吾

(地当今日之哈密回城)。大业六年(610年),设立伊吾郡,并在伊吾城之东北设立柔远镇(地当今日之沁城)。隋末,伊吾属西突厥。

唐朝贞观四年(630年),伊吾城主以7城降附,太宗以其地置西伊州。两年后去西字称伊州。辖伊吾(今哈密)、柔远(今沁城)、纳职(今四堡)三县。

景龙四年(710年),设伊吾军,驻地在伊州西北之甘露川(今巴里坤大河)。

唐天宝元年(742年),伊州改称伊吾郡、属陇右道辖治。天宝三年(744),东部回鹘崛起,蒲类为其领土。乾元元年(758)伊吾郡又改称伊州。广德二年(764)后,伊吾被吐蕃人占领,一直沿继了90年左右。

五代、宋、元时期

北宋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伊州、蒲类归属西辽。

13世纪初,蒙古人崛起于漠北。宋嘉定二年(1206年),孛儿只铁木真(成吉思汗)为蒙古大汗。3年以后西州回鹘“亦都护”巴而术阿而忒的斤臣属蒙古。哈密归附蒙古后,也没有并入高昌成为高昌畏兀儿的一部分,而是和高昌并存的一个地方政权。

南宋淳祜十一年(1251),蒙宪宗在西州回鹘建别失八里行省州改称哈密力。

至元十六年(1279年),忽必烈灭南宋,建都大都(今北京),任命察合台曾孙阿只吉镇守别失八里,兼辖天山南路畏吾儿哈喇火者(即高昌)及哈密力等处屯戍军事。

至元十八年(1281年),设甘肃行省,哈密隶甘肃行省管辖。

延佐六年(1319年),皇帝敕命哈密力人和畏吾儿人(即高昌人)自相讼,可以由自己的头目处理,如果和其他百姓争论,则由自己的头目和地方官吏共同审讯。元末,察合台后裔兀纳失里据哈密,为威武王。元覆亡后,兀纳失里割据自立,称哈密国。

明朝时期

1368年,朱元璋称帝于金陵(今南京),元亡,暂守哈密的威武王兀纳失里亦自立为哈密国王,洪武二十六

年1393年,兀纳失里病逝,其弟安克帖木儿继位。

永乐二年(1404年),诏封安克帖木儿为忠顺王。两年后设哈密卫,设指挥、千户、百户等官。

明成化三年(1467年),由于哈密忠顺王王位久虚,各族头目再次极力推荐,明廷方才提升把塔木儿(畏兀儿人)为右都督,代行国王事,5年后,把塔木儿卒,其子罕慎请嗣父职,朝议只准嗣都督位,但不准主国事。哈密仍无王统摄,政令无所出。

哈密地方王国从1380年受封,至1514年被吐鲁番汗并占,经11世,历135年。此后,吐鲁番汗亦势衰力竭,它的领地逐步为察合台后王所建立的喀什噶尔汗 (后首府迁至叶尔羌,史称叶尔羌汗国)所占有,哈密亦随之成为该汗的东部领土。

清朝时期

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清廷派员到哈密按蒙古王公例编制旗队,划为蒙古镶红回旗,委任官佐。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修哈密回城,号镇远城。雍正五年(1727年)修哈密汉城(今老城)。雍正七年(1729年)至九年(1731年),修巴尔库尔汉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修巴尔库尔满城,号会宁城。同治八年(1869年),修哈密新城。

清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移安西州同知驻巴尔库尔,自此该地始有行政机关。安西同知隶属甘肃布政使。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建哈密厅,设理事通判,管理回王辖属以外民事,亦隶属甘肃。次年,在哈密设办事大臣,巴尔库尔设领队大臣。

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设镇西府,又设巴尔库尔道,府下辖宜禾、奇台两县,府治在宜禾。镇西府亦隶属甘肃省。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巴尔库尔道移驻迪化,改称镇迪道。咸丰五年(1885年),镇西府改镇西直隶厅。宜禾县入厅治,奇台县划归迪化。光绪七年(1881年)八月十六日,哈密厅由安西道划归镇迪道。光绪十年(1884)11月17日,新疆设立行省,下分四道,镇迪道改由新疆省隶属。次年,哈密厅升格为哈密直隶厅。哈密直隶厅包括今哈密、伊吾两地。

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二年(1913),改哈密直隶厅为哈密县,改镇西直隶厅为镇西县。

回王领地建置自成体系,不属县衙管理。回王领地一直到民国十九年(1930年)废除哈密回王后,方始统一于政府建制。

民国二十三年(1934)5月,成立哈密行政区,辖哈密县、镇西县和七角井设治局,为新疆省第九行政区。行政

长公署设在哈密县,刘应麟为第一任行政长。

民国二十四年(1935)7月,省府决定划哈密县的吐葫芦、下马崖、盐池、前山、苇子峡、淖毛湖为伊吾设治局。哈密行政区至此辖二县二设治局。

民国三十二年(1943)1月,伊吾设治局升格为三等县。5月,改哈密行政长公署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设哈密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哈密县,辖哈密、镇西、伊吾三县和七角井中心区。

1954年1月4日,镇西县改称巴里坤县。9月30日,巴里坤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成立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区。撤销七角井中心区,改设七角井镇(乡级镇),归哈密县领导。

1955年,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区改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哈密专区辖2县1个自治县。

1961年,以哈密县城镇为基础,包括火车头、铁龙、钢铁、先行、红旗等5个城镇公社和火箭农场在内,成立哈密市,由哈密专署领导。

1962年,撤销哈密市,并入哈密县。

1970年12月19日,哈密专区改称哈密地区,地区行署驻哈密县,辖哈密、伊吾两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1971年1月24日,原由自治区直辖的鄯善县划入哈密地区,哈密地区辖3县1自治县。

1975年1月30日,鄯善县划归吐鲁番地区。

1977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哈密市(县级市)。哈密地区辖1市(哈密)、2县(哈密、伊吾)、1自治县(巴里坤)。

1969年3月~1979年6月,哈密地、县及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9年7月1日,哈密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1979年,哈密地区辖1市2县1自治县,共有2镇、3区、22个人民公社和17个国营农牧场、22个居民委员会。哈密行署还在三道岭矿区设派出机构——三道岭行政委员会(县级)。哈密地区行署驻县级哈密市。

1983年9月9日,哈密县并入哈密市。

1985年,哈密地区辖1市(哈密市)、1县(伊吾县)、1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2016年2月18日,哈密正式设地设市,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诞生最年轻的城市。这是继吐鲁番之后,新疆第二个撤销地区建制设立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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