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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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区地处韩江、榕江、练江的出海口,汕头湾把市区分成南北两片。汕头市区古为滨海冲积地。宋时砂尾(今金砂乡)已形成村落,属潮州揭阳县。南片濠江古为潮阳县建制的招收都,元代光华埠一带已有较大渔村,称厦岭。明初设蓬州守御千户所,嘉靖年间潮州府置澄海县时随属澄海。因沙脊向海伸延,百姓设栅捕鱼,称沙汕。清康熙年间潮州府建沙汕头炮台。雍正年间简称汕头。汕头素有“百载商埠”之称,1858年(咸丰八年)4月,已经占领广州的英法联军进逼大沽口,美国驻华公使伙同英、法、俄三国公使联袂到达大沽外,照会清政府,提出侵略要求。美国公使列卫廉与清政府直隶总督谭廷襄开始谈判,讨论了美国所提出的草约。5月19日,因英法联军即将于次日发动进攻,美国应英国的要求,不动声色地中止了正在进行中的谈判。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后,清政府派桂良、花沙纳等人与英、法谈判。虽然清朝官员并不信任美使,但还是一再恳求美使与俄使居中调停。列卫廉以“调停人”的伪善面孔欺骗清政府。6月7日,美使列卫廉恢复了与清朝官员的会谈,并同意就美方所提出的条约草案再度进行谈判。6月18日,美国抢先英、法与清政府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 其中增开潮州(后改汕头)、台南为通商口岸。 1858年恩格斯在《俄国在远东的成功》中指出,汕头是“唯一有一点商业意义的口岸。”(《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汕头(近代)历史沿革简表

1921年3月,设汕头市政局。

1921年7月,成立市政厅,与澄海分治。

1930年,准予设市,隶属广东省政府。

1950年3月15日,成立汕头市人民政府。

1956年,设置汕头专区。汕头专区辖今潮阳区、潮安区、澄海区、饶平、南澳、揭阳、普宁、惠来、丰顺、梅县区、大埔、五华、兴宁、平远、蕉岭等区县。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第157次会议决定,由汕头专区揭阳县划出西北部13个公社(镇),陆丰县划出2个公社,成立揭西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西部境地而得名揭西,县政府驻河婆镇,属汕头专区管辖。

1981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汕头市郊龙湖划出22.6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汕头经济特区

1983年7月,汕头地市合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下辖今揭阳、饶平、澄海区、南澳、潮阳区、普宁、惠来、揭西、海丰、陆丰、潮州市等10县1市及安平等5区。同年12月22日,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汕头地区,原地区所属海丰、陆丰拆出(注:两县并为地级市汕尾市),余8县1市并入汕头市。

198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面积扩大为52.6平方公里,分龙湖和广澳两片区。

1991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扩大到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同年11月,汕头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汕头、潮州、揭阳三个地级市,揭西县划为揭阳市管辖。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汕头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潮阳、澄海撤市建区,原市区5个区调整合并为3个区,其中河浦、达濠两个区合并为濠江区;升平、金园两区合并为金平区;龙湖区保留,将原属澄海市的外砂镇、新溪镇划归龙湖区;澄海市撤市设区;潮阳市撤市分设潮阳、潮南两个区。调整后,市区面积从原来的310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从原来的120万增加到487.5万。

2011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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