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的历史沿革

浏览

史前时期,龙子湖区地域为淮夷族聚居区。

秦王朝建立后实行郡县制,龙子湖区地域属九江郡曲阳、钟离等县分领。

至南宋宝祐五年(1257年),龙子湖区地域属濠州钟离县。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撤销怀远军,改荆山县为怀远县,龙子湖区地域属钟离县。

明洪武年间,钟离县先后改为中立县、临淮县,增设凤阳县;龙子湖区地域属凤阳县。

清同治二年(1863年),划凤阳县马村沟以西、怀远县席家沟以东、灵璧县后楼为蚌埠独立行政区,置三县司,直属安徽省凤阳府。

民国一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凤阳府,怀远县、五河县直属安徽省,后属安徽省淮泗道。龙子湖区地域划属凤阳县。

民国十六年(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正式废道,凤阳县直属安徽省。

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翌年撤销,仍属凤阳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20日,蚌埠解放。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龙子湖区地域属蚌埠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