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回族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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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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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三年(1864年),精河南关住回民50多家。清光绪元年(1875年),精河南关、永集湖和大河沿子一带有从陕西、甘肃迁来的回民,大部分经商,少数耕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精河县有回族居民108人,其中男97人,女11人。

民国十三年(1924年),精河驻汉、回步兵各1营。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博乐有回族居民42名。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博尔塔拉有回族居民83名,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为137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乌鲁木齐、托克逊、伊犁等地相继迁来一些回族居民,多从事帮工和小本经营。分配来的干部及安置的复员军人中,有部分回族。20世纪60年代乌鲁木齐铁路局下放干部中有几户回族。还有陆续从甘肃、青海、宁夏、河南、陕西迁来一批农民,被安置在3县农村务农,其中有一些回族。

1966年,自治州已有回族3425人。

1985年,发展到8488人,占自治州人口总数的2.9%。

回族的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主要聚居在农村,通常以村为单位,自成聚落,也有与蒙古、汉、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杂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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