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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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是浙江建县最早县之一,史籍记载和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活。上虞县是虞舜后代的封地,地名虞宾。父系氏族社会后期,虞舜避丹朱之乱来此。

据郭沫若考证,殷商甲骨文中已有“上虞”地名。夏帝少康后属越国。

战国时期楚灭越后属楚。

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置上虞县,属会稽郡。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废上虞入会稽县,属会稽郡。

东汉建武(公元25~56年)初恢复上虞县,属会稽郡。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上虞南乡入始宁县,同属会稽郡,历三国两晋南北朝不变。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上虞、始宁入会稽县,先后属吴州、越州、会稽郡。唐初,今上虞境仍为会稽县的一部分,属越州。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曾以剡县与故始宁地为嵊州,八年州废。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42~758年),属会稽郡。乾元元

年(公元758年)后,仍属越州。贞元元年(公元785年)分会稽复置上虞。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并入余姚,次年复置,属越州。

五代时属吴越国东府。

北宋仍属越州。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改越州为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绍兴府为绍兴路,元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复为绍兴府,上虞皆为其属县。

清承明制。

民国初年改府制为道制,上虞属会稽道。

民国16年(公元1927年)废道制,直属于省。

民国21年,属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7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解放初属绍兴专区。

1952年2月起属宁波专区,1964年9月起属绍兴专区。

1968年6月起初属绍兴地区。

1983年8月起属绍兴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上虞与绍兴县、余姚县相邻部分地区有几次变动。

1954年秋,绍兴县东关区及汤浦区的四峰、渔浦、汤霞、四村、胜江5乡和富盛区的长东、保山、长塘、会胡4乡划入上虞。

1956年11月,丰惠区永兴乡和下管区王家庄、大岭顶村划归余姚县,绍兴县川下村划归汤浦;1960年8月及1966年1月,管大公社的大山、隐地、黑龙潭、悬岩、溪山5村以及陈溪公社戴王、糜家2村划归余姚县,1954年9月,县人民政府迁至百官镇。

1992年10月18日上虞撤县设市。2013年10月,撤销县级上虞市,设立绍兴市上虞区,以原上虞市的行政区域为上虞区的行政区域。

上虞位于杭州湾南岸,处在杭州与宁波之间,与上海隔江相望,地域面积1403平方公里,人口77.94万。上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早在距今3000多年的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上虞”的文字记载,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建县历史,是浙江省建县最早的县份之一,是全球最早的青瓷发源地之一,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舜帝会百官之地,是世界青瓷的发源地,是梁祝传说中祝英台的故乡,更是全国著名的“葡萄之乡”、“杨梅之乡”。在历史上,形成了“舜会百官”、“东山雅聚”、“白马春晖”等三次名人大聚会,涌现出了被誉为“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者和启蒙思想家”的王充、“东山再起”典故的谢安、中国山水诗开创者谢灵运、国学大师马一浮、气象学家竺可桢、“茶圣”吴觉农、电影名导谢晋等著名乡贤。上虞也多次斩获“浙江省十大生态旅游名城”、“中国最佳休闲小城”、“长三角100个最佳旅游休闲名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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