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金城江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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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历史悠久,秦代时今金城江区境为桂林郡地,汉代时为郁林郡属地,三国时为吴国郁林郡属地。晋代先为郁林郡地,后归桂林郡。

隋朝时期,金城江区部分为始安郡属地,部分为郁林郡地,唐时隶属粤州(后更名宜州)皆为蛮地。

宋初置河池县,先属宜州,后属羁膺智州、羁膺金城州和宝积监。羁膺智州辖(今红沙一带)、富力(今拔贡一带)、智本(今凌霄、肯研一带)、兰江(今大阳,肯廷、北香一带)和平林(今板銮一带)5县,州治英罗县;羁膺金城州辖金城(老街、岜烈一带)、河池(今北香一带)和宝安(今龙马一带),州治金城县。后河池县改属羁膺智州。

宋,大观元年(1107年),在河池县境设置庭州,河池县改名怀德县,县属在河池街西一里的外韦村。大观二年(1108年),怀德县设安远寨。大观四年撤销庭州,怀德县复改河池县,隶属庆远府。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河池县属庆远路安抚司。至元十六年,改属庆远路总管府。大德元年(1297年),隶属南丹庆远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

明朝天顺六年(1462年),河池县改为庭州,州治由外韦村迁至屏风山麓。不久,庭州复改河池县,仍属庆远府。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月,升为河池州,始设流官。州治河池街。所辖县改为里。

清代金城江袭明制。河池州隶属庆远府。

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河池州改为河池县,属庆远府。2年6月属柳江道。19年属宜山民团

区。21年4月属柳州民团区。23年柳州民团区改称为柳州行政监督区,河池市仍属之。25年11月,属庆远行政监督区。29年改称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31年属第二行政督查区。38年属第十区。

1949年11月26日,河池县解放,属宜山专区。

1952年12月9日,宜山专区属桂西僮族自治区,河池县随属之。

1956年3月2日,宜山专区改为宜山地区,桂西壮族自治区改名桂西壮族自治州。

1957年12月20日,仍属宜山专区。

1958年7月19日,改属柳州专区。

1965年5月18日隶属河池专区,1971年河池专区改为河池地区,河池县随属之。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2002年10月,撤市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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