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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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地名变迁

蕉岭建县以来,曾有过“镇平”、“蕉岭”两个县名,另有“蕉阳”、“桂岭”之别称。

(一)镇平

明崇祯六年(1633年)建县初,赐名“镇平”,称“镇平”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说为“镇压升平”之意。此说认为,县境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边区,崇山峻岭,向为“盗贼”盘踞。明代经官兵多次镇压平乱,故设县时命名“镇平县”,盖以纪叙“平土寇”后置县,以示“镇压升平”之意。第二种说法认为,昔县衙两侧有“镇抚”、“粘疆”横眉,“镇抚”者,是“镇抚而平”之意,“粘疆”者,指原为平远地,析程乡县地益之。两广总督熊文灿在《建城疏》中说:“石窟、平远两地相距二百余里,遥治为难。…建县在石窟,则平远之盗弭;而割松源、蓝坊诸处属之,则程乡之盗亦弭,一举两得,翕然称便,新县拟名‘镇平’……”这种说法认为,建县为塞乱源,是“镇抚而平”之意。

(二)蕉岭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民国3年(1914年)将“镇平县”改名“蕉岭县”,因河南省先有同名县,为避免县名雷同而改。据《辞源》蕉岭条记:“城跨蕉岭之上,县以岭名。”这就是说,蕉岭县名的由来,是因城北那座小山冈称为“蕉岭”,那座小山冈为何称蕉岭?相传古时这一带多植蕉树,蕉林密布而得名。

清时,蕉岭又名“桂岭”。《郝通志》(即《广东通志》)记:“桂岭在城内北隅,旧名蕉岭。清乾隆四十五年,知县周克达建书院于镇山之麓,名称桂岭书院。”后人因称镇山为桂岭。据《石窟一征》记:“邑号蕉岭书院,独名曰桂岭。按《参鸾录》‘桂林有八桂堂,未至八桂,二三里间有小坡横道,高丈余,上有石碑曰桂岭。’今以此为名,盖以书院据岭之阳,坡厄起伏,隐然如八桂之桂岭,且以桂林一枝,昆山片玉为多士颂也。”

清时又有“蕉阳”之称。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嘉应州守赵康在《移建桂林书院碑记》中说:“…戊戌冬,余奉命来嘉,蕉阳隶嘉属。”是年,县令周克达在碑记中亦说:“己亥秋九月,署蕉阳。”《镇平县志》记:“县城建于桂岭之阳,即古怀仁里。“可见,清乾隆年间就有“蕉阳”之称。

民国10年(1921年)设蕉阳镇,山之南,水之北也。蕉阳,是指其位置在蕉岭山的南面。局部称县治所在地蕉城镇为蕉阳,泛指蕉岭县,故又有“蕉阳十二乡”之说。先人为诗为文,习惯以县治所在地的山川名胜为县名别取雅号。“桂岭”、“蕉阳”之说实属此类。诗文流传久了,群众也就接受了。

蕉岭县建制沿革

蕉岭县旧称镇平县。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始皇发兵平南越,设南海郡,蕉岭地属南海郡龙川县。汉高后吕雉五年(前183年),分龙川县为龙川、揭阳两县,蕉岭地属揭阳县

三国吴(222~280),蕉岭地属东官郡,仍属揭阳县。

晋太康元年(280),改东官郡为义安郡,仍属揭阳县。

东晋咸和六年(331),蕉岭地属义安郡之海阳县。

南朝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分海阳县为海阳、程乡两县,蕉岭地属程乡县。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557),设潮州,以程乡、海阳、潮阳属之。

五代南汉乾和三年,置敬州,领程乡县。

宋太祖开宝四年(970),改敬州为梅州,蕉岭地属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升梅州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路,复称程乡县,隶属潮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析程乡之义化、长田、石窟、石正等都,兴宁割大信一里,附义田都,合设平远县,隶潮州。蕉岭之置城地址古怀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属平远县地。

明崇祯六年(1633),本县乡贤赖其肖上书明朝当局,请置镇平县。两广总督熊文灿采纳呈文,作《建城疏》,奏准析平远之石窟都和程乡之松源、龟浆二都,设置镇平县,隶属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程乡为嘉应州(今梅州),领平远、镇平、兴宁、长乐四县,一州领四县之嘉应五属始告产生。

清嘉庆十二年(1807),大吏奏申嘉应州为嘉应府。十七年〈1812〉,仍改为州,是为嘉应州镇平县。

民国元年(1912),中华民国成立后,废嘉应州,镇平县隶属广东省直辖。

民国3年(1914),因河南省已先有“镇平县”,更名蕉岭县,因县北有蕉岭而得名。

1949年5月14日,蕉岭县解放。6月,蕉岭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隶属兴梅专区。

1952年,撤销兴梅专区,蕉岭县隶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岭与平远合县,称蕉平县。

1954年3月,蕉平分县,仍称蕉岭县。

1956年2月,成立汕头专署,撤销粤东行署。蕉岭县改隶属汕头专区。

1958年12月,蕉岭与梅县合并,称梅县。

1961年3月,蕉梅分县,恢复蕉岭县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县专区从汕头专区分出,成立梅县地区,蕉岭县隶属于梅县地区。

1988年春,撤销梅县地区,成立梅州市,蕉岭县隶属梅州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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