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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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代,市北区属东夷地。

春秋战国时期,市北区地域属齐国。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市北区属琅琊郡。

西汉时期,市北区属不其县辖域。

北齐天保七年(公元556年)后的41年,市北区属长广县。

从隋代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起,至明末,市北区境域一直属即墨县。

,市北区境域属即墨县仁化乡文峰社。

1891年6月14日,清廷内阁明发上谕,允准在胶州湾设防,青岛建置。随青岛的建置,市北区才有了建置的基础和条件。最早组成市北区的5个村子是大鲍岛村、小鲍岛村、孟家沟村、杨家村、扫帚滩村。

1900年,德国侵占胶澳时期,德国当局把租界分为内界和外界两大区,大鲍岛、小鲍岛、孟家沟、杨家村、台东镇、扫帚滩等,属青岛内界区域。

1901年,台东镇已初具规模。

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日本将占领区划分为青岛区和李村区。当时,市北区地域属青岛区。

1922年,北洋政府接管胶澳后,将青岛市内划分为青岛市街、台东镇、台西镇,其他各地均称乡区。市北区地域属青岛市街。同年,将台东镇改为台东区,台东区正式建置。

1929年,南京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南京政府将青岛市划分为6个区,市北区属第二区,台东区属第四区。

1945年,日本投降之前,青岛特别市将市区划分为7个直辖区和3个行政办事处。市北区和台东镇均属直辖区。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青岛市政府于1946年3月17日,将全市划为12个区,在其中的4个市区中,正式使用了“市北区”这个名称,这应属市北区建置之初。

1949年,青岛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实行警保统一,将青岛市划分为6个市区和6个乡区。市北、台东两区在市区之中。

1949年5月,在莱阳县建立台东分区军政委员会。6月2日,青岛解放时,随解放军入城接管台东区工作。

1949年6月,台东区人民政府建立。

1950年3月,台东区人民政府改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台东区区公所。

1950年7月,恢复台东区人民政府。

1949年9月,成立市北区人民政府。

1950年3月(民政局资料为1949年12月),改称市北区公所(即市政府派出机构)。

1951年7月,改称市北区人民政府。

1994年5月,根据国务院“国函(1994)32号”、省政府“鲁政函(1994)74号”文件批复,对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作重大调整。5月12日,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以“青发[1994]17号”文件《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正式宣布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台东区,将原市北区和台东区及部分四方、崂山区域合并,形成新的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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