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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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梅山蛮”归化后置县。取“王化之新地”之意。

新化县在周时为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战国楚地,秦时属长沙郡,汉时属长沙王国益阳县。宋神宗熙宁五年置新化县,隶属邵州。南宋宝庆元年改邵州为宝庆府,新化属宝庆府。元时属宝庆路,行政长官称县尹。明清时属宝庆府,行政长官称知县。

辛亥革命后,民国三年至十年(1914-1921)属湘江道,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八年(1938-1949)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长官称县知事或县长。

1949年10月21日成立新化县人民政府,属邵阳专区,行政长官称县长。

1977年10月属涟源地区。

1982年6月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属娄底地区。

从1999年7月后,娄底地区改为娄底市,新化属娄底市,县人民政府驻上梅镇。

2015年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推进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方案》,新化县成为湖南国土资源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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