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 湖北省咸宁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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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地名由来

“咸宁”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朝的典籍中。《周易》中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合,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尚书·大禹谟》中也说:“野无遗贤,万帮咸宁。”意即普天之下全都安宁。咸宁地名的确立,经历了一番曲折的演变过程。

西周成王(姬诵)时(公元前1030年-公元前993年),咸属楚鄂王封地。

秦始皇(嬴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分楚地为四郡,咸所在的江南属南郡。

西汉高祖(刘邦)六年(公元前201年),置江夏郡,内设沙羡县,隶属荆州,咸属沙羡县。

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孙权合东镜江夏、豫章、庐陵三郡置武昌郡,不久改称江夏郡,吴(孙权)黄武二年(223年),析沙羡西南置蒲圻县,咸先后属武昌郡、江夏郡、沙羡县。

西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元年(280年)平吴,改江夏郡为武昌郡,再析沙羡县西南境增益蒲圻(兼有今之咸地),咸属武昌郡。

东晋成帝(司马衍)咸和年间(326-334),因汝南流民徙寓夏口而侨立汝南郡,设治所于涂口(今金口);孝武帝(司马曜)太元三年(378年)改为汝南县,咸属汝南。

南朝宋孝武帝(刘骏)孝建元年(454年),分荆、湘、江、豫四州,地增郢州,复置江夏郡,咸属郢州江夏郡。南齐时,移郡治于沙阳。

梁元帝(萧绎)承圣三年(554年),分郢州置北新州,又于沙阳置沙洲,咸属沙洲。陈因梁制。

隋文帝杨坚)废郡,实行州县制,开皇九年(589年),废江夏郡立鄂州,改汝南县为江夏县,咸属江夏县;隋炀帝(杨广)大业年间(约605年-617年)撤鄂州,复置江夏郡,咸属江夏郡江夏县。

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621年),改江夏郡为鄂州,咸属鄂州江夏县。唐代宗(李豫)大历三年(768年),割江夏县南境金城、丰乐、宣化三乡置永安镇,直属鄂州。此为咸宁建置之始。永安,意即永远安宁。

后唐明宗(李亶)天成三年(928年)改永安镇为永安场。后周世宗(柴荣)显德二年(955年),升永安场为永安县,属鄂州。此为咸宁立县之始。

宋真宗(赵恒)景德四年(1007年),为避宋太祖赵匡胤永安陵讳,按《易·乾象》中“万国咸宁”与“永安”近义之意,改为咸宁县。自此,“咸宁”这方土地的域名正式确立。

咸宁建制沿革

咸宁市行政建置比较晚,但境内各县(市、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区域周为楚地,隶属南郡,汉属荆州江夏郡,东汉末属东吴。

汉初置沙羡县,咸宁、嘉鱼、蒲圻属之;崇阳、通城属南郡下隽县。

三国时属吴,吴黄武二年(223年)置蒲圻县。

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年)置永安镇。

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升为永安县。

宋景德四年(1007年)易名咸宁县。

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置嘉鱼县。

北宋乾德二年(964年)置通山县。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置崇阳县。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置通城县。公元1135年崇阳、通城复并,1145年复析。

元代时,咸宁、嘉鱼、通城、蒲圻、崇阳属湖广行省武昌路,通山隶江淮行省蕲黄道,不久改隶湖广行省兴国路。

明、清时期,辖区均属武昌府。

民国21年(1932年),通山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其他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36年,通山改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1952年,咸宁、崇阳、通山、通城属大冶专区;嘉鱼、蒲圻属沔阳专区,1951年改属大冶专区。

1952年撤销大冶专区,咸宁、嘉鱼、通山、通城、蒲圻、崇阳改属孝感地区。

1959年12月,隶属武汉市。

1961年改属孝感地区。

1965年6月咸宁专区成立,辖咸宁、嘉鱼、蒲圻、通山、崇阳、通城、阳新、鄂城、武昌9县。

1968年咸宁专区改称咸宁地区。

1975年11月和1979年11月,武昌、鄂城分别划属武汉市、黄冈地区。

1983年8月,撤销咸宁县,设咸宁市。

1986年5月,撤销蒲圻县,设蒲圻市

1996年12月,阳新改属黄石市

1998年6月,蒲圻市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赤壁市。

1998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咸宁地区和县级咸宁市,设立地级咸宁市。咸宁市设立咸安区,以原县级咸宁市的行政区域为咸安区的行政区域。12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咸宁地区的赤壁市由咸宁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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