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互助委员会”是怎样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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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东欧各国,经济基础薄弱,除捷、德外,都是落后的农业国,战争中又遭到严重破坏。战后资金短缺,原料、燃料供应紧张,技术落后,还不具备迅速发展生产、恢复经济的能力。为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经济互助、技术合作、经验交流,以促进东欧各国的经济健康发展,1949年1月,苏联、保加利亚、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6国代表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决定成立“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经互会原为东欧国家区域性经济组织,后来扩展为不受地域限制的国际组织,现有成员国10个,除上述6国外,还有民共德国(1950年参加)、蒙古(1962年参加)、古巴(1972年参加)、越南(1978年参加)。总面积2,540万平方公里,占世界的17%,人口约4.5亿人,是世界的十分之一。阿尔巴尼亚也曾于1949年加入经互会,1961年退出。此外,南斯拉夫、朝鲜、老挝、阿富汗、也门民主共和国、安哥拉、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等8国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经互会一些会议。中国代表也曾于1956年至1961年作为观察员参加该组织的例行会议。

  经互会成立30多年来,对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其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已成为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成立初期,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比较正常,经济发展较快。后来,在苏联的控制之下,把经互会的主要目的改变为在“国际分工”的原则基础上,实行“全面的经济合作”和“专业化与协作”,大力推行“经济一体化”。要求其它成员国的经济计划必须同苏联的计划“相协调”,并先后建立了近30个超国家的“国际合作组织”和一些双边及多边合营的“联合公司”。经济一体化的结果,使其它各成员国的经济不能独立自主地发展,而同苏联的经济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由于苏联的控制和其它经济政治原因,经互会内部矛盾,特别是各成员国与苏联的矛盾日益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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