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和自然历史遗产需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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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72年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历史遗产公约提议,把具有世界闻名的有特殊价值的、并已有所在国的国家机构予以法律保护的地域列为世界遗产地。要求凡列人者必须由签约国建议,并在国际世界遗产委员会登记。这类保护地的保护对象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反映地球进化历史主要阶段的突出范例;
(2)重要的地质过程;生物进化和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突出代表;
(3)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或风景地区;
(4)珍稀动植物的定居地。遗产地的管理目标在于保护其突出的自然特点,向国际范围提供情报,并为科研和环境监测提供场所。如我国的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西安的秦兵马俑、泰山、黄山、九寨沟、张家界、山西平遥古城、苏州园林、明孝陵等都被批准为世界文化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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