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池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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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池的容量取决于日排水量及排水量的变化规律,对于不同功能的构筑物,日排水量及其排水规律有很大差异,根据日本“(JISA3302-1988)标准不同用途建筑物合并处理净化槽(即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服务人数建设标准”计算,部分公共建筑每100立方米建筑面积每日污水标准如下(吨):公共住宅1.0,影剧院1.6,宾馆3.0,饮食店11-26,办公楼1.6,集体宿舍1.4 。在设计前已具备准确的污水量和水量变化曲线情况下,可用图解法求得理论调节容积,国内对各种建筑物的污水处理量及变化规律还没有准确的实地调查数据,故目前一般按平均小时流量的倍数即调节池停留时间的经济值只来确定调解池容积。

也可按下式计算调节池容积V:

V=(Q/T-K*Q/24)*T

Q-设计污水量(立方米/day);T-建筑物排水时间(hr/day);K-流量调节比(调节池出水流量与日平均流量之比)

如某办公楼Q=400立方米/day,T=10hr/day,k=1.5,则V=(400/10-1.5*400/24)*10=150立方米,相当于停留时间t=150/400/24=9hr。

对于公寓楼、住宅小区、花园别墅、办公楼、商办楼、商住楼、百货大楼、宾馆、酒店以及综合性楼层来说,其水量变化规律差别很大,调节池停留时间也各不相同,例如,多幢公寓楼和住宅小区取6小时即可,规模较大、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小区甚至可以更短些,而纯办公楼则需要12小时或更长时间,特别是实行双休日以来,每周的日流量变化趋于更大,周末下班后之下周一上班前,长达六十多少小时几乎没有污水排出,在此期间如何维持微生物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是一个难题。

由此,目前急需对各种典型建筑物的污水排放量实行广泛的实地调查,以便提供调节池停留时间的设计依据。但是,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组合千变万化,其附属建筑物如餐厅、娱乐场所的有无及面积大小对排水量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调节池停留时间应该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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