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赃拿贼

并赃拿贼,行迹露败,当场人脏俱获。

并赃拿贼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bìng zhuō ná zéi
成语简拼
BZNZ
常用程度
一般成语
成语繁体
並贓拿賊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行迹露败,当场人脏俱获。

成语用法

成语造句

(1)方方不会写成语“并赃拿贼”的最后一个字。

(2)慧星城学校的游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成语“并赃拿贼”。

(3)记事本的第二页上面写着“并赃拿贼”几个大字。

(4)小奎写不出成语“并赃拿贼”的拼音。

(5)欣嘉哥哥给凤莲和成瑞介绍了“并赃拿贼”的成语典故。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元·孟汉卿《魔合罗》第四折:『今日个并赃拿贼更推谁,你地硬抵着头皮儿对。』

分字解释

并:bìng 1、<动>合。《六国论》:『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2、<动>兼并;吞并。《过秦论》:『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3、<动>并列;挨在一起。《与妻书》:『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4、<副>一并;一起。《涉江》:『腥臊并御,芳不得薄兮。』5、<连>连。《芋老人传》:『固已贤夫并老人而芋视之者。』6、<连>并且。《〈黄花冈七十二一烈士事略〉序》:『予为斯序,既痛逝者,并以为国人之读兹编者勖。』bīng并州,古地名,在今山西太原一带。

赃:zāng 1、<名>通过不下当的途径获得的财物。《列子·天瑞》:『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2、<名>贪污受贿的行为。《三国志·吴书·潘濬传》:『时沙羡赃秽不脩,濬按杀之。』今有成语『贪赃枉法』。

拿:ná 1、<动>抓住;握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手里拿串拍板。』2、<动>捉拿;逮捕。《范进中举》:『打了天上的星宿,阎王就要拿去打一百铁板。』3、<动>取。《范进中举》:『郎中又拿茶来吃了。』4、<介>把。《制台见洋人》:『走到外头,拿帽子摘了下来。』

贼:zéi 1、<动>伤害。《论语·先进》:『贼夫人之子。』2、<动>杀害。《左传·宣公二年》:『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钥麑贼之。』3、<名>刺客。《史记·秦始皇本纪》:『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4、<名>祸患。《论积贮疏》:『淫侈之俗日日紧长,是天下之大贼也。』5、<名>强盗。《童区寄传》:『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6、<名>违法乱纪、犯上作乱的人。《赤壁之战》:『操虽托名汉相,其实汉贼也。』7、<名>偷东西的人。《狱中杂记》:『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8、<形>凶残。《书博鸡者事》:『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贼风] 从小缝小孔里透进来的风。[贼秃] 对和尚的侮辱性称呼。

并:《子集上》《一字部》《集韵》竝,隷作并。

赃:《酉集中》《贝字部》《广韵》则郞切《集韵》《韵会》《正韵》兹郞切,□音臧。《玉篇》藏也。《广韵》纳贿曰赃。又通作臧。《前汉·尹赏传》其羞辱甚於贪污坐臧。

拿:《卯集中》《手字部》俗拏字。

贼:《酉集中》《贝字部》《广韵》昨则切《集韵》《韵会》疾则切,□音蠈。盗也。《玉篇》刧人也。《书·舜典》□贼奸宄。〈传〉杀人曰贼。又《诗·大雅》不僭不贼。〈传〉不残贼。又《左传·僖九年》不僭不贼。〈注〉贼,伤害也。又《周礼·夏官·大司马》贼贤害民,则伐之。〈疏〉贼虐。又害苗之虫。《诗·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贼。〈传〉食节曰贼。《陆玑疏》贼似桃李中蠹虫,赤头身长而细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