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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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接收其他子系统的报警信息,在电子地图上实时显示,并发出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能与其他子系统透明传输、正确交流信息。

  3.具有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和维护员分别授权管理功能。

  4.具有自动巡回呼叫预定的电话/网络用户功能。

  5.具有按照预定方案布防/撤防功能。

  6.具有应急预案显示功能。

  7.具有防止修改运行日志的功能。

  8.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功能,如防病毒等。

  9.具有准确记录、方便检索入侵事件及相关声音、图像的功能。

  10.数据、图像、声音等记录资料保留时间应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所有资料至少应保留30d以上。

  11.具有适应银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软件扩充性。

  12.具有通过标准接口与其他系统交换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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