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后怎样正确地纠正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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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的实验和临床研究证明,心肺复苏后的酸中毒是以呼吸因素为主的复合性酸中毒,早期可用过度通气纠正,维持PaCO2在25mmHg~35mmHg。如心跳停止时间短,一般乳酸中毒不严重,应以改善肺、肾功能为主。碳酸氢钠应酌情给予,切不可大量应用,因为大量输注碳酸氢钠的有害作用已被临床证实。应用碳酸氢钠的指证为:

  1.心跳停止>10min,pH<7.20。

  2.心跳停止前已有代谢性酸中毒或高血钾。

  3.孕妇心跳停止,pH<7.30,碳酸氢钠用量以lmmol.kg一1为宜,输注碳酸氢钠时必须作过度通气,以排出增加的CO2,避免造成反常性脑脊液酸中毒,加重脑损害。在用药过程中注意加强血气监测,调整内环境在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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