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心脏功能分级的依据。 福尔摩斯 / 2015-05-07 浏览 以孕妇日常体力活动的耐受力为依据,心脏功能分为四级: (1)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2)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后无症状 (3)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者; (4)Ⅳ级: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