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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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鱼病的诊断

鱼病的诊断是鱼病防治的基础,尤以早期诊断更为重要,能否对症下药、能否使药物发挥效果、能否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都取决于鱼病的诊断

1、养殖的品种结构、苗种来源、规格大小、健康状况和放养密度等。

2、池塘清塘消毒以及日常防病措施、使用的药物和使用方法等。

3、投喂饲料的种类、来源、投饵方法、投饵量等。

4、水源、水质、水温、底质等情况。

5、发病和未发病养殖池中鱼的活动情况,如游动、摄食等。

6、发病过程以及采取过的措施,包括发病时间、患病种类、病症与病情、死亡情况、采取的措施与效果等等。

7、发病池塘的面积、底质、水深、水色、透明度等。

二、药物选择的原则

1、有效性

根据鱼病诊断结果,选择对疾病有效的药物。在药物施用后,一般以给药后死亡率的降低作为确定疗效的主要依据。

2、安全性

在选择药物时,既要注意其疗效,又要注意安全,尤其不能使用对养殖水环境或食品质量安全或人类健康有潜在的危害而被被禁止使用的药物。

3、方便性

全池泼洒法与投喂药饵法是鱼病防治最简捷和有效的办法。使用这两种方法施用渔药时,注意计算水体大小、鱼重量、施用药物的量等。

4、经济性

经济性主要表现为:药物本身的价值不能太高,超过养殖产品的价值或渔民承受能力;另一个方面是药物要比较容易获得,并且在施用过程,不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降低治疗成本。

三、渔药使用效果的判定

具体治疗效果通常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

1.死亡数量

如果选用的药物适当,在使用药物后的3~5天内,患病水产养殖动物的死亡数量会逐渐下降,说明治疗有效,否则即可判定为无效。

2.游泳状态

健康的水产养殖动物往往集群游动,且游动速度较快;而患病个体多是离群独游或是静卧池底。采用投喂药饵治疗时,因出现重病症的个体少摄食或不摄食,治疗效果往往不佳或根本无效;而采用浸泡法治疗时,对于病症较轻的个体有可能治愈。如果选用的药物有效,患病水产养殖动物的游动状态会得到逐渐改善。

3.摄食状态

患病的水产养殖动物食欲下降,摄食量减少,重病者往往不摄食,如用药物后有效果,则其摄食状态应该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

4.症状

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典型症状,如果用药后症状得到改善或逐渐消失,说明治疗效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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