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性意见

浏览

现在全市正进入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根据我市水产受灾情况,为全市养殖户提供以下几点建议,供养殖户参考:

1、洪水过后及时降低池塘水位到正常水位。

2、及时对养殖环境池塘水体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病原蔓延感染水体。

3、灾后应少量投饲,视摄食情况逐渐增加,防止鱼类暴食而患病死亡。发现死鱼死鳖及时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4、适时选用Vc或免疫多糖进行拌饲或全池泼洒,提高鱼体免疫力、抗病力。

5、及时对损坏的防逃设施进行修补,防止不必要的二次损失,对坍塌的塘埂进行修复。

6、及时对受淹塘埂、渔用工具、机械设施进行消毒和保养,以保证再生产的需要。

7、对受淹的电力设施要请专业人员对线路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启用电力设备。

8、对受淹后存塘的南美白对虾建议及时起捕,防止灾后疾病而造成损失;对全淹的池塘,由于鱼类逃逸比较严重,建议及时补充苗种,建议水体消毒后进行池塘青虾放养,减少“菲特”台风带来的渔业损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