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枣辐照杀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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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枣辐照杀虫的工艺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红枣及枣脯的辐照杀虫。其他枣类及其加工制品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红枣的防霉、杀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8535-1980红枣

  GB/T18524-2001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红枣driedjujubes

  充分成熟的鲜枣经晾干、晒干或烤干而成。果皮红至紫红色。

  3.2最低有效剂量minimumeffectivedose

  为达到辐照目的所需工艺剂量下限值。本标准中指达到红枣杀虫目的的最低剂量。

  3.3最高耐受剂量maximumtolerancedose

  不影响被辐照产品质量的工艺剂量上限值。本标准中指不影响红枣食用品质和功能特性的最高剂量。

  4辐照前要求

  4.1产品

  红枣质量应达到GB/T5835规定的等级规格二等以上,精选的产品中不允许存在仓贮害虫的蛹和成虫。精选后应立即包装,以免再感染害虫。

  4.2包装

  应使用食品级、耐辐照、保护性的包装材料。外包装使用瓦楞纸箱并用胶带密封。

  4.3辐照时期

  辐照应在精选、包装后立即进行,以防幼虫和卵发育为蛹和成虫。

  5辐照

  5.1辐照装置和管理

  按GB/T18524规定执行。

  5.2工艺剂量

  杀灭害虫卵和幼虫的最低有效剂量为0.3kGy,最高耐受剂量为1.0kGy。用于红枣辐照杀虫的工艺剂量应设定在0.3~1.0kGy。

  6辐照后贮运

  产品库必须无虫源。在运输和装卸时应防止内外包装的破损以避免害虫的再侵入。

  7辐照后产品质量

  按本标准要求操作,辐照后无活虫,卵和幼虫辐照后l~3周内全部死亡。辐照后红枣的品质和功能特性同未辐照产品。

  8标识

  按GB/T18524―2001中第8章执行。

  9重复照射

  根据GB/T18524―2001中第7章的规定,可进行重复照射,但累积剂量不应超过1.0kGy,以免影响产品的食用品质和功能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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