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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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神经中枢、神经、肌肉协调控制的身体动作的发展。它是儿童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从心理的角度看,动作是活动的组成部分,动作的发展是儿童活动发展的直接前提。

新生儿的身体活动

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就有两种身体活动。一种是人类种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遗传下来的一系列的反射动作,如吸吮反射、觅食反射、抓握反射等。这是一种固定的反应活动,是个体对环境中特定刺激物的特定反应。新生儿正是运用了这种反应能力才与陌生的世界取得了最初的平衡。另一种是身体一般性的反应活动,如转头、扭动身体、腿和臂的活动。这是儿童自发性的身体活动,既无目的,也无秩序,涉及到身体各个部位。正是这种自发性的身体练习活动,构成了日后动作发展的基础。

动作发展的原则

儿童动作的发展遵循3条原则,即①头-尾(从上到下的)原则:儿童最早发展的动作是头部动作,其次是躯干部动作,最后是脚的动作。任何一个儿童的动作总是沿着抬头-翻身-坐-爬行-站立—行走的方向发展;

(2)近-远(由中心到边缘的)原则:接近身体中心(躯干)部分的肌肉和动作总是先发展,远离身体中心的肢端部分的动作最后发展。以手臂为例,肩头和上臂首先成熟,其次是肘、腕、手,手指动作发展得最迟。

(3)整体-部分-整体原则:初生婴儿的动作是混乱笼统的、未分化的大肌肉群动作。如4、5个月的婴儿要取前面的奶瓶,往往不会用手,而是用手臂乃至整个身体,哭泣的时候也是全身舞动。随着神经系统和肌肉的成熟以及婴儿自身的反复练习,动作不断分化。婴儿渐渐学会控制身体局部的小肌肉群动作。当身体某部位受到刺激时,能控制仅由有关部位作出反应,而抑制其余部分的动作。在婴儿获得了对各部分的小肌肉群动作控制之后,又学会把这些小动作“归并”到一起,整合成为更加复杂的整体动作。如:婴儿在学会控制头部、颈部、手臂的动作后,在这些已经分化了的动作的基础上整合协调产生了坐的动作。这是更高一级的整体动作。H.沃纳(1948)把这个过程称为“分级整合”。动作发展就是从大肌肉群动作到小肌肉群动作,从未经分化的混沌的整体动作到分化了的整体动作的不断分化、不断整合的过程。

动作发展的阶段

儿童动作发展基本上都经过同样的程序或阶段。美国心理学家M.雪莉在研究确定儿童姿势控制、位置移动的发展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儿童动作发展的基本程序或阶段包括如下内容:

头部

头部动作包括眼肌控制、微笑和抬头。眼肌控制发生于出生初期。生后12小时就出现眼睛注视移动中的成串东西的“眼球震动”运动;3、4周有眼睛逐物运动;2、3个月有水平方向的眼睛运动;3、4个月有垂直方向的眼睛运动;圆周式的眼睛运动出现在几个月后。生后1个月可见由触觉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微笑;那种由他人的微笑所引出的社会微笑须在第3、4个月开始。婴儿第1个月便能在俯卧时抬头,到5个月才能在仰卧时抬头;当抱成坐的位置时,4~6个月间会头部直立。

躯干部

儿童躯干部动作主要有翻身、坐、大小便控制等。生后2个月能左右转动身体,由侧卧转为仰卧,满4个月时能由仰卧转为侧卧,到6个月时可完全翻转。4个月时能抱着坐下;5个月时若有靠背就能直立背部;7个月时没有靠背可自己坐一会儿;9个月时能单独坐直10分钟或更长一些时间。婴儿需到神经系统分化到相当程度才能实现大小便控制。通常须满6个月后才能学习控制大便,到15~16个月后能控制小便,而真正能控制大便是在2岁,控制小便是在4~5岁。

臂和手

6~7个月时能伸臂拿取东西;到1岁时,没有臂的胡乱动作而能拾起小的东西。用拇指和另外 4指对立的动作抓握物体已在3~4个月后出现;用同样的动作拾取物体约在 8~10个月出现。H.M.霍尔沃森(1931)曾对抓握动作的发展过程作过详细的描述:抓握反射-不会抓-握不紧-不用拇指抓-抓握时用拇指-拇指与4指协调抓握。最初手和手臂的活动都是不随意的,只有到6~7个月后建立了手-眼动作协调的联系,才能成为有目的的、随意的动作。

腿部

约在出生2周末,婴儿用踢的方式使自己身体转动,以后双脚可以不和身体一起运动。在学会翻身和坐起后,婴儿开始学习爬行。

中国学者李惠桐、李世棣曾于1961、1962年对天津市各种类型的托儿所、保育院中3岁前健康儿童的全身动作和手的动作(表1 、表2)发展作了调查,概括结果如下:

图 图

以上关于儿童动作发展的年龄常模,只是某个时期内某些心理学家研究所得的平均数,它对人们认识和衡量儿童动作发展是否正常,有一定的价值。但儿童动作发展的年龄常模标准不是绝对的,可因国家、民族、地区等的不同而有差别。儿童之间在动作发展的速度上也存在很大的个别差异。

影响动作发展的因素

成熟是影响儿童动作发展的重要因素。全世界各民族儿童,不论其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社会地位如何,动作发展基本上都按同样的顺序达到成熟。早在20世纪初一些心理学家如A.格塞尔、H.汤普森等就以双生子为对象,研究动作发展与成熟的关系。他们对双生子中的一个进行爬楼梯、攀登、滚轮滑冰等动作训练,另一个暂不训练。结果发现,在儿童生理上未达到准备状态(即成熟)时,动作训练几乎不起作用,或者说效果甚微。即使起了一点作用也只是暂时的;而一旦在生理上有了完成这种动物的准备,训练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70年代的一些研究有了新的进展,表明长期的动作训练可以加速某些动作的发展。P.R.泽勒佐和S.科尔布于1972年将刚出生的婴儿分成4个组。每组的儿童通过引出行走反射学习行走动作,但行走的时间各不相同。后来发现,训练时间最长的一个组的儿童学会走路的年龄最早,而所有参加实验的儿童行走时间都比常模提前几个月。

不同的抚养方式可以影响动作发展的速度。跨文化研究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儿童动作发展的差异,除了遗传因素外,抚养方式也是一个因素。赞比亚婴儿自出生起就由母亲用吊带背在身上到处跑,他们从小就接受了大量的视觉刺激、听觉刺激、触觉-动觉刺激。会坐以后就被单独留下自由活动,因而动作发展较快。而墨西哥的婴儿虽然也由母亲背着跑。但他们一直紧紧地被襁褓包裹着,头3个月脸部也被遮盖着,因而动作发展就较慢。动作练习机会的时间选择也很重要。尤卡特肯婴儿早期也跟赞比亚儿童一样活动,但是在学会坐以后就不像他们那样有机会练习站、伸手取物等动作,因而原先动作发展上的优势到第10个月时很快失去,到第12个月时,竟落后于常模。一些孤儿院的儿童因严重早期经验剥夺,动作发展更为迟缓。

早期动作的发展与以后的动作技能、其他心理活动相比较,成熟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它的发展仍然离不开环境。环境不仅可以加速或延缓动作发展的速度,而且也只有人类的社会环境才能使婴儿的动作沿着人类动作发展的轨道进行。由动物养大的野孩(见狼孩)不能像人一样直立行走,就是个极端的例子。

动作技能的发展

L.J.克龙巴赫曾对动作技能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动作技能是一种自动的、迅速的、正确的、柔和的动作,它不是一个单一的动作,而是一连串上百个肌肉与神经的协调动作。婴儿在1周岁之前,已在肌肉协调初步成熟的基础上开始发展动作技能。这是一种精细动作的协调,小肌肉群起着重要的作用。技能发展有 3个基本条件,即练习的机会、对学习动作的鼓励、以及有一个可供模仿的正确的动作模式。

学前期是大量学习动作技能的时期。这个时期儿童身体柔软,容易学习,加之他们喜欢模仿,喜欢不厌其烦地重复同一个动作,也不怕别人嘲笑和失败,因而只要能积极予以创造条件,学前儿童可以获得许多技能。

技能学习对学前儿童个性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儿童掌握了一定数量的技能就会产生一种独立感,要求摆脱成人的帮助,自己独立行动,这就有利于个性独立的培养。另外,一些游戏技能是儿童间相互交往的工具。动作笨拙、技能掌握迟缓的儿童往往因为不能与同伴一起游玩而独自游离在外,而游戏技能发展好的儿童容易与同伴打成一片,并得到同伴的好评。

儿童进入学校后,不论是在技能的速度、强度、灵活性和平衡性方面,还是在技能的内容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变化。同时,男女儿童在技能发展上的差异也更加清楚。男女动作上的差异,在学前期已初露端倪。男孩在长肌动作的协调方面,如抛球、从这里跳到那里、上下楼梯等比女孩强;而女孩在短肌动作协调方面如单足跳、跳跃、奔跑就比男孩略为优胜。跑、跳、投掷是儿童很多活动中共同的因素。因此A.埃斯佩斯查德(1960)就以这3种活动的测量作为年龄变化和性别差异的依据。她根据大量的文献资料以及对男女儿童的赛跑、跳远和弹跳能力所作测量,发现男女儿童在这3方面活动的能力都有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趋势。但是男孩从5岁一直到17岁活动都有增进,而女孩只从5岁到学龄初期出现明显增进。大约到13岁时她们的活动已发展到了顶点,从那时起便保持原来水平或开始下降。照埃斯佩斯查德看来,青春期前的男孩在技能上虽比女孩优越些,但这种优势很微弱,只是到了青春期,正当男孩的活动能力急剧上升时,女孩的技能则停滞或下降了,此时才形成鲜明的对比。

参考书目
  1. 李惠桐、李世棣著:《三岁前集体儿童动作发展的调查》,《发展心理教育心理论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