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略历

十六世纪以前西方采用的一种历法,世界通用的公历的前身。公元前46年罗马统治者儒略·凯撒采纳天文学家索西琴尼的意见制定儒略历。公元前 8年其侄奥古斯都又作了调整。儒略历以回归年为历法基本单位,所以实质上是一种阳历。它分一年为12个月,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为大月,每月31日;四、六、九、十一月为小月,每月30日;二月平年为28日,闰年为29日。平年共365日,闰年共366日。西方采用公元后,凡公元年份能被4整除的,为闰年。这样,历年平均长度为365.25日,比回归年要长0.0078日,400年要多出3.12日。到十六世纪后期,累差已约10天。因此,罗马教皇格雷果里十三世进行修订,于1582年颁行格雷果里历,即公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