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指对物质内部成分、结构、状态的剖析。分析的定义由R.玻意耳在1680年前后提出。按分析要求的不同,可分为研究试样组分的检测和鉴定方法的定性分析和研究物质的各种组分含量的定量分析。按分析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以研究无机物由哪些元素和离子组成为主的无机分析和以研究物质由哪些官能团及其分子结构为主的有机分析。按分析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化学反应为基础的化学分析(如利用化学沉淀反应的重量分析,利用中和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络合反应进行滴定的容量分析)和利用光学、电化学等物理或物理化学性质的仪器分析(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光谱法、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电导分析法、库仑滴定法、安培滴定法、极谱法和伏安法)。按试样用量的不同,可分为常量(>0.1克,一般为0.1~1克)分析,半微量(0.1~0.01克)分析,微量(0.01~0.001克)分析和超微量(<0.001克)分析。按试样中待测物质相对浓度的不同,可分为大量(1%~100%)组分分析、少量(1%~10-2%)组分分析和痕量(<10-2%)组分分析。

有些复杂的试样中有多个组分,所以在分析中还必须测定各组分的含量,即分析操作包括使测定成为可能的操作和进行测定本身的操作。

参考书目
  1. I. M. Kolthoff & E. B. Sandell,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4th ed., Macmillan, London,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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