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吸引

人与人之间持喜欢的积极态度或喜爱情感。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不仅相互知觉、相互认识,而且也形成一定的情感联系。这种情感联系集中表现在人际吸引上。人际吸引是在合群需要(见合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合群仅指愿意与他人在一起的倾向,并不涉及是否喜欢他人,更不涉及对他人品质的评价积极与否。但合群是吸引的基础。吸引的一般形式是喜欢或友谊,吸引的强烈形式是爱或爱情。

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J.L.莫雷诺提出的测量群体内人际吸引和排斥的社会测量,可视为人际吸引的科学研究的开端。更早一些,E.S.博加德斯提出的测量种族之间亲疏关系的社会距离测量法(见态度测量)也与此有关。

过去的测量法主要是描绘群体内人际吸引和排斥的现实情况。当前的研究则侧重于了解人际吸引产生的心理机制。

喜欢或友谊

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接触许多人,但是他们喜欢的、愿与之建立友谊的却是少数。心理学家通过大量研究概括出这种现象的几个重要原则:

相似性原则

认为人们往往喜欢那些与自己相似的人。这里所说的相似性不是指客观上的相似性,而是人们感知到的相似性。实际的相似性与感知到的相似性是有联系的,而且前者往往决定后者,但二者不是完全对应的。感知到的相似性包括信念、价值观、态度和个性品质的相似性,外貌吸引力的相似性,年龄的相似性,以及社会地位的相似性等。许多研究表明,相似性与喜欢之间有直接联系。被试认为,他人越是与自己相似,便越是喜欢这个人。T.M.纽科姆的现场研究证明,在研究开始时那些在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上相似的人,在研究结束时成了好朋友。婚姻介绍所的工作往往以双方的相似性作为依据。

但是,人们在早期交往中,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的相似性往往显示不出来,此时年龄、社会地位、外貌吸引力往往起着重要作用。随着交往的加深,信念、价值观、个性品质等因素的作用便突出出来,甚至超过其他因素。

对相似性原则的一种解释是,相似的人肯定了我们自己的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起着正强化作用,而不相似的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起着负强化的作用。这种正负强化作用通过条件反射过程与具有这些特点的人联系起来,结果造成人们喜欢相似的人,不喜欢不相似的人。

另一种解释认为,相似性影响吸引是由于它提供了关于他人的信息。人们通常重视自己的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所以拥有同样特点的人引起好感。

互补性原则

当两个人的角色作用不同时,互补性原则起着重要作用。互补性指人们喜欢那些与自己个性品质相反的人。一个主动的支配型男性和一个被动的顺从型女性彼此间有吸引力。选择与自己个性品质相反的人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相互满足需要。互补性原则看来似乎与相似性原则是矛盾的,但从角色作用的观点看却是一致的。支配型男性和顺从型女性在对男女关系中男女角色的看法上是一致的,他们认为男性应起支配作用,女性应当顺从。

外貌吸引力

人们一般喜欢外貌美的人。外貌美对于第一印象的形成尤其重要。喜欢美的东西是一种自然倾向,尽管不同文化的人对美的标准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外貌美还可以产生一种光环效应(见人际知觉),认为外貌美的人也具有其他优良品质,而实际上并不一定具有。美的东西是好的,好的东西也被认为是美的。一个具有高尚道德和才智的人,往往被认为外貌也是有吸引力的。另外,看照片或影像,抽象地评价人,与同该人实际接触相比往往产生不同的结果。

相互性原则

指我们喜欢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不喜欢那些不喜欢我们的人。一种满意的关系是双方的自我都受到支持的关系。C.贝克曼等人的研究表明,如果事先告诉甲小组成员,乙小组成员喜欢他们,那么在以后重新分组时甲小组成员愿意与乙小组成员分在一组。

熟习性或交往频率原则

熟习或交往频率高能增加喜欢的程度。R.B.扎永茨的实验证明了这一点。他让被试看一些人的面部照片,有些照片看25次,有些只看一两次。然后问被试对照片的喜欢程度。结果表明,看的次数越多越喜欢。这个效果在社会心理学中被称为曝光效应。后来的研究又查明,在积极或消极背景下观看,如在饮用好味道饮料或不好味道饮料背景下观看,结果是一样的。但观看次数有一定限制,超过了一定次数会产生厌烦感。另外,观看次数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积极的或中性的刺激性上,多看反面东西不会导致对它们的喜欢。

人们喜欢自己的镜像,而他们的朋友却更喜欢他们的正像。这也是接触效应的表现,因为人们常常看到的是自己的镜像,而朋友们则常常看到正像。

邻近性原则

在其他条件相等时人们倾向于喜欢邻近的人。研究表明,随机被安排在同一宿舍或邻近坐位上的人容易成为朋友。同一楼内住得最近的人容易建立友谊。邻近性与交往频率有关。邻近的人常常见面,容易产生吸引。

爱和爱情

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新课题。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爱是一个较广泛的概念,包括对人民、对父母、对师长等的爱,而爱情则一般专指男女之间的亲昵关系。社会心理学家E.C.哈特菲尔德和G.W.沃尔斯特1981年把爱区分为恋爱和友爱。恋爱是一种用不同爱情术语解释的强烈生理状态。一种混合的情感,包括温柔和性感、兴奋和苦恼、焦虑和欣慰、利他和嫉妒等。恋爱被定义为一种与他人结合的强烈愿望。相互的恋爱伴随着满足和狂喜,单恋则伴随着空虚、焦虑或失望。恋爱往往包含把对方理想化的倾向,往往是盲目的不可控制的情绪状态。友爱则是不那么强烈的情绪,包括友好感情和深刻理解,其特点是友好、谅解、关心对方幸福。它是比较现实的,把对方视为现实的人,不像恋爱那样把对方理想化。友爱被定义为人们对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的情感。

Z.鲁宾(1973)把喜欢与爱区别开来。他认为,爱的因素是对对方负责、温柔体贴、自我揭示、排他性。喜欢则指为他人所吸引、尊重对方、认为对方与自己相似。他制定了测量喜欢和爱的量表,能把二者区别开来。在预测男女爱情发展上,爱的量表比喜欢量表更有预测力。

恋爱

社会心理学家D.T.肯德里克等人(1977)认为,可用强化原则去解释恋爱。从某人那里接受的强化越大,人们便越可能爱这个人。这意味着,恋爱是由强烈积极的体验所激起,由强烈消极的体验所扑灭。但少数人持相反的观点。如R.斯托勒认为,对立、神秘、风险等引起性兴奋。多数心理学家认为,愉快和痛苦都能点燃爱情。从生理上看,愉快和痛苦都是强烈的唤起,喜悦、热情、兴奋与愤怒、嫉妒、憎恶都引起神经系统的交感反应,如脸红、出汗、心跳、呼吸加速等。因此理论家们认为,愉快和痛苦都可能点燃爱的体验。D.达顿等人1974年的研究证明了恐惧和性吸引之间的联系。他们让年轻男性被试分别走过两座桥,一座是危险的吊桥,一座是安全的正常桥。当每个被试过桥时让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大学生迎面走来,要求被试填一份问卷。填写后女大学生把自己的电话告诉被试,告诉他如需了解问卷详情,可以打电话找她。结果表明,在危桥上遇到女大学生的33名被试中有9人打了电话,在正常桥上遇到女大学生的被试则只有两人打了电话。

按照S.沙赫特提出的情感二因素论看,情绪体验依赖于生理唤起和认知标记。人们莫名其妙地感到害怕时,往往以环境来解释。沃尔斯特把这个理论应用到爱情上。认为爱情是生理唤起和适当认知标记的结合。你在思念恋人时,此时任何情景引起的生理唤起的加强都可能被解释为爱情的增强。如一对暴风雨中的恋人比在一般条件下更易于增强爱情,因为暴风雨引起的唤起被解释为爱情了。当然,如果其他解释很明显,便不会解释为爱情。

爱的倾向

爱情和喜欢是不同的,但喜欢是爱情的基础。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影响喜欢的因素也影响爱情。前面所谈的影响喜欢的因素,如相似性、满足性、接触频率、外貌吸引力、互补性等也都是决定一个人最终选择什么人作恋人或伴侣的重要条件。所以,相似的人、住得邻近的人、交往频率高的人、外貌吸引力大的人、角色作用互补的人之间容易发生爱情。

男女爱情体验上的差异

美国的研究结果显示,男性比女性更易于产生爱情,女性比男性更易于中断爱情。而且男性中断爱情后双方还可以保持一般朋友关系,如果女性中断爱情,就难于保持这种关系。女性比男性更易于体验爱的激情,男性对爱情的看法更具浪漫色彩。

失恋和离婚

爱情量表可以预测爱情关系是否会维持下去。女性的爱情量表分数具有更大的预测力。男性的权力欲、大男子主义往往是造成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从公平理论的观点看,对爱情关系感到不公平,付出得多,收获得少,可能使爱情中断。短时分离可能中止一般的感情,但却会加强较深的感情。父母对爱情的干涉往往不会产生预期的结果,反而会加强青年人之间的爱情。这在社会心理学中称为罗密欧和朱丽叶效应。G.列文格尔1979年提出一个公式来说明婚后双方关系的变化。他认为,吸引力、障碍、另外的吸引力之间的不平衡,往往导致离婚。这里吸引力指婚姻的物质和精神享受,障碍指离婚的代价,另外的吸引力指独立的价值、第三者的吸引力。当吸引力下降、障碍消除、另外的吸引力加强时,容易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