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力

农业劳动者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或泛指农业劳动力资源。农业劳动力的数量用已达劳动年龄的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和其他实际参加农业劳动的人数表示;农业劳动力的质量一般指劳动者的体力强弱和技术熟练程度。农业劳动力是农业生产力的首要的最能动的因素。先进的机器设备和科学技术只有同劳动力相结合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有不同的结合方式。社会主义制度使农业劳动者摆脱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束缚,为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中的劳动力资源创造了条件。

特点

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劳动力利用的某些特点:

(1)农业生产过程除受经济条件的支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因素的制约。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使农业劳动力的使用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2)农业劳动一般在广袤的空间和较长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劳动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复杂多变的时空条件和有机体千差万别的生命活动规律,对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和农业劳动的组织管理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3)在农业现代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农业劳动者吸收他们的家庭成员包括半劳动力和辅助劳动力参加力所能及的各种生产劳动,是可能并且有利的;但随着现代技术装备在农业中的应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过剩问题随之突出。

分配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农业劳动力的合理分配是充分利用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前提。农业劳动力的分配包括种植业内部粮食生产作业与经济作物生产作业之间用工的分配,种植业与林、牧、副、渔各业之间用工的分配,当年生产与农业基本建设之间用工的分配以及生产性和非生产用工之间的分配等。在农业劳动力出现过剩的情况下,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也是合理分配农业劳动力的重要方面。处理这些分配关系需要统筹全局,合理安排。以便既满足本部门的、当前的生产需要,又有利于有关部门的、整体的发展变化。

利用

为了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农业劳动力,需要提高农业劳动力利用率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力利用率主要用农村人口的就业率、农业劳动者的出勤率和工作时间利用率等指标表示。提高农业劳动力利用率意味着提高农业劳动力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的程度和增加农业生产中活劳动的投入量。农业劳动生产率用单位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农产品数量表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可以在不增加活劳动的投入量甚至减少农业劳动力的情况下,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农业劳动力利用率的提高受农业劳动力资源数量和农业劳动者生理条件的限制;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则可以随物质装备和科学技术而不断提高,因而是有效利用农业劳动力,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途径。

提高农业劳动力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措施主要包括:

(1)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这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手段。

(2)改善劳动组织管理。包括建立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充分调动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包括提高其文化、科学水平和技术熟练程度,树立社会主义的劳动态度等。

(4)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结构和生产布局的合理化,以及发展种植业的、农业的和农村的多种经营,都可为农业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开辟门路,提供条件。

转移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是一个普遍现象。由此导致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和绝对数都趋下降,农业人口在总人口的比例也随之大幅度减少。实现这一转移主要应有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业劳动力出现剩余,为此就需要有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农业提供足够的技术装备,并需要有足以购买这些技术装备的农业资金积累;二是农村工业等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剩余的农业劳动力提供就业门路。因此,农业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农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反映。

从1952至1980年,中国农业人口增加了67%,而同期农业劳动力增加达79%,1985年中国农业劳动力共计30352 万人,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为60.9%,不但远远高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也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数(1985年为49.0%)。但此后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趋势已有发展。1986年农村工业等非农产业已吸收农业劳动力约7000万人,约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1%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