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制度

根据作物高产和节约用水的要求,进行适时、适量灌水的方案。 其内容包括作物的灌水次数、 灌水时间、灌水定额和灌溉定额。灌水定额指单位面积的一次灌水量,灌溉定额指播种前以及全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总灌水量。两者通常以米3/亩或毫米深表示。合理的灌溉制度能促进作物高产,并节省灌溉用水量。它是指导农田灌水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制订灌区水利规划、设计灌溉工程、编制灌区用水计划的基本资料。

确定灌溉制度的依据

作物灌溉制度随作物种类、品种、自然气候条件及农业技术措施的不同而变化。水稻属湿生类植物,具有喜水、耐水特性,水稻灌溉常采用保持一定水层的淹灌方式,加以稻田长期产生渗漏,因此耗水强度大,灌水次数多,灌溉定额大。旱作物只要求土壤具有适宜的水分,不需建立水层,不易产生深层渗漏,且土壤水分对蒸发耗水起一定约束作用,因而耗水强度小,灌水次数少,灌溉定额较小。

在不同的地区和年份,即使是同一作物的灌溉制度,也会由于降水、蒸发量的差异而不尽相同。在干旱的地区或遇干旱年份,降水少,蒸发耗水大,需要灌水的次数多,灌溉定额就大;在湿润的地区或年份则相反,甚至不需要灌溉。土质粘重、地势低平的稻田,渗漏量小,需要的灌水次数少,灌溉定额就小。地下水位较高的旱田,地下水可借毛管作用上升到作物根系层,部分地补充作物耗水量,可减少灌溉次数,或降低灌溉定额。在易碱地区,灌溉制度应符合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的要求,实行控制性灌溉,如减少灌溉次数、降低灌水定额等,以避免抬高地下水位而导致土壤返盐。深耕和施肥较多的农田,土壤团粒结构好,保水能力强,降雨利用率高,蒸发损失小,灌水次数减少,灌溉定额也小。采用喷灌和滴灌的灌溉定额比地面灌水时小;采用局部灌溉时,由于减少了土壤深层渗漏、地面径流损失和棵间蒸发量,灌溉定额可更小。在确定灌溉制度时,还应考虑水源状况,特别是水量、水质是否能满足灌溉要求。

确定灌溉制度的方法

通常有以下3种方法。

经验分析法

中国农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看天、看地、看作物进行灌溉。看天,主要是根据天气的变化、降雨的多少确定灌溉的次数和水量。天气干旱气温高,田间耗水快,需及时灌水,灌水定额稍大;雨季或雨季来临前缺水,灌溉定额宜小;起风时灌水容易引起倒伏,宜推迟灌水;有时为防止霜冻或干热风的为害,可提前灌水。看地,主要是根据土壤含水率或水稻田的水层确定灌溉次数、灌溉水量及灌溉时间。看作物,主要是根据作物的生育期、作物的生长状况和生理反应来确定农作物的灌溉制度。如:

(1)水稻。南方采用“浅灌、晒田、 湿润”的方式。从插秧到分蘖阶段,浅水勤灌,水层深3厘米以下;分蘖末期、排水或落干晒田,晒田天数视土壤质地而定;拔节孕穗和抽穗开花期,维持水层1.7~5厘米,3~7天灌水一次,灌水定额15~30米3/亩,灌溉定额150~300米3/亩。

(2)小麦。华北地区高产麦田中旱年或干旱年约需灌水4~6次,灌溉定额200~300米3/亩,主要是灌播前水、冬灌水、拔节水、孕穗水、抽穗开花和乳熟水。有些地区,视旱情还需灌返青水。

(3)棉花。在北方,干旱年需灌水3~5次,灌水定额40米3/亩左右,灌溉定额150~250米3/亩。主要在播前、蕾期或花铃期内灌溉。干旱年分可多灌几次。在南方,棉花生长期正逢雨季,一般不需灌溉。若在生长后期遇“伏旱”,则在花蕾期和花铃期灌水2~3次,灌水定额20~40米3/亩,灌溉定额50~100米3/亩。

灌溉试验

中国许多灌区都设立了灌溉试验站,有些省还设置了中心试验站。试验项目包括作物需水量、灌溉制度、 灌水技术等。 试验站积累的大量数据资料,是确定灌溉制度的主要依据。

农田水量平衡计算法

根据农田水量平衡原理分析制定作物灌溉制度,同时参考灌水经验和田间灌溉试验资料,使灌溉制度建立在完善的、科学的基础上(见农田水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