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中国)

指导村镇建设的依据。包括新建村镇的规划和原有村镇的改建、扩建规划。其基本任务是:确定村镇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合理组织村镇各建设项目的用地与布局,妥善安排建设项目的进程,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进行农村现代化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中国现有500多万个村庄和5万多个集镇,分布在全国各地。由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较大,村镇规划工作要在全国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规划原则,因地制宜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村镇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两个阶段。总体规划是在全乡范围内进行的村镇布点和相应的建设项目的全面部署,建设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选定每个建设项目的定额指标,并确定规划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搜集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和进行规划的文字论证、计算数据及规划设计图纸等。

规划原则

(1)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前提下,对各项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并留有发展余地;

(2)充分挖掘原有村镇用地的潜力,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牧地;

(3)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长期和近期的关系,确定适当的建设标准和分期实施计划;

(4)充分利用原有设施,逐步改建、完善;

(5)保持山、水、林、田、路、电等平衡发展,把集镇建设成为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生活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集镇的基地作用。

规划依据

准确而充分的自然资料和经济资料是制订村镇规划、进行村镇建设的基础。自然资料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质状况、自然资源及环境质量等。经济资料包括历史沿革,农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现状、发展过程及发展前景;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及交通运输、电力供应、通讯设备等状况;有关人口的资料,住房状况;文教卫生、商业、邮电、集市贸易、建筑材料状况及其发展前景等。此外,还要收集村镇附近城市、厂矿企业、国营农场,以及名胜古迹、旅游区规划及其发展情况的资料。

村镇布局

村镇的布点及规模是村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一般是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镇规模较大,是农村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福利事业的中心。从村庄到耕作区的最大距离一般不超过2.5公里,南方水田区可小些。村镇位置要尽量选在耕作区的中心,有比较均匀的耕作半径,同主要农用地之间有方便的交通联系。村镇所在地力求风景优美、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不受环境污染,并能避开洪水、风口、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威胁,同时又不占用良地,地形平坦、地势高爽,利于排水,水文及土壤质地适宜。最优方案并须通过对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后选择确定。

功能分区规划

根据功能,村镇建设一般分为生产区、公共生活区和居住区 3部分。生产区内主要配置工、农业的生产、加工、贮藏等的厂房、库房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公共生活区内主要配置文教卫生、银行邮电、商业服务、交通运输、贸易市场、园林绿化等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居住区以住宅为主并相应配置生活服务性设施。各功能分区之间既要保持有机联系,又要满足卫生防疫、防火、安全等要求。

村镇规划除上述各项建筑设施外,还要包括道路、绿化及供排水、电力、电信的规划。根据当地条件对发展利用小水电、小煤矿、地热、沼气、太阳能、风力及薪炭林等多种能源也要作出规划,并确定有关设施的位置及用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