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回收率

选矿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给矿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用来评价给矿中有用成分回收的程度。精矿的实际回收率

式中α为给矿品位(%),β为精矿品位(%),β为精矿产率(%),γ(精)=(Q(精)/Q(给))×100(%)Q(精)Q(给)分别为精矿及给矿重量,由实际计量而得。当缺乏实际计量资料时,亦可按选别过程中,给矿与产品间应保持重量与有用成分含量平衡的原理,由下式求得:

式中δ为尾矿品位(%)。

作业产品有作业的回收率,过程产品有过程的回收率,全厂最终产品有最终的回收率。由于取样、分析与计量的误差或选别过程中物料机械流失,理论与实际回收率的值往往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