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署

中国古代官吏办理公务的处所。《周礼》称官府,汉代称官寺,唐代以后称衙署、公署、公廨、衙门。

衙署位置

衙署是城市中的主要建筑,对城市规划和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京城衙署,自三国时起,大多有规划地集中布置。曹魏邺城、北魏洛阳城主要衙署在宫前大道两侧。隋代大兴城(见长安城)在宫城前建皇城,城内南北七街,东西五街,分列衙署,均南北向。北宋开封城后期在宫前大道两侧的横街上布置衙署,亦为南北向。以后又在宫前两侧建尚书省中书省枢密院金中都衙署布置仿北宋后期。明初建南京城(见明南京城时,衙署建在宫前大道两侧,东西相对。明正统七年(1442)建北京衙署时,因袭南京形制,建在大明门内千步廊东西外侧,各前后二排,均东西向。

地方衙署自汉代以来多集中建于附属于大城的小城内。唐代称小城为子城、牙城或衙城。节度使驻节的州府城衙城正门称“鼓角楼”,设鼓角旌节,屋顶可以用筒瓦、鸱尾,下开两个门洞,俗称双门。府县子城正门和无子城的衙署前正门称谯楼或谯门,上设鼓,兼为城市报时建筑(见钟鼓楼)。宋代府县谯门前建二亭,统名为“颁春”、“宣诏”,是名义上的接诏布政场所。子城内衙署居中,署后附官邸。周围布置属官公廨、属官住所和军营、仓库等。子城战时可设防,又是军事据点。宋代州府衙署也有因无子城而分散设立的。元灭宋后,下令毁天下城墙,明代重建时,一般不再建子城。洪武二年定制,地方衙署集中建在一处,同署办公,以便互相监督。现存始建于明代的官署多在城市中心偏北,前临街衢。清代衙署沿袭明制。

平面布局

衙署都是庭院式布局,和同时期的宫殿、寺庙、第宅相似,建筑规模视其等第而定。衙署中主要建筑为正厅(堂),唐代以前称听事,设在主庭院正中。厅前设仪门、廊庑,一至数重不等,除供使用外,兼示威仪、等第。遇有重要情况开启正门,使用正厅。长官办理公务多在正厅的附属建筑中。属官的办公处所视衙署大小而定,小者即在正厅两厢,大者在主庭院侧另建院落。衙署内有架阁库保存文牍、档案,有的还有仓库。地方府、县衙署中常附有军器库、监狱。在京衙署,署内多不建官邸。京外衙署附设官邸,多建于衙署后部或两侧,供官员和眷属居住。明代以后,地方府县衙署内常建土地祠。

历代衙署实例

汉以前的衙署具体情况不详。唐宋以后大体可考。分述如下。

汉代

西汉长安最重要衙署是丞相府。四面辟门,门外建阙,主体建筑称“百官朝会殿”,殿西有王公百官更衣处,体制近于宫殿,但附有官邸和车马厩、客馆、奴婢舍等建筑。汉代地方衙署在和林格尔汉墓壁画护乌桓校尉幕府图中有具体形象。画有倚大城一角的小城内的衙署,包括仓库、军营,反映出屯军城市衙署的特点。幕府有南门、东门,南门外有阙。庭院正中设厅堂,堂前左右有长庑和厢房,当是僚属、宾客所居。堂后小屋,内坐妇人,当为居室。堂左右有门通后院,院内三面长庑。幕府西侧别院为庖厨,东院为营房。

唐代

唐代以后中央和地方衙署多在主庭院外围建若干小院落,分几路布置。唐长安尚书省中路主庭院内建尚书令厅,称“都堂”。主庭院两侧建筑并列三路,以巷相隔,每路的前后各串连四个小院,共有24院,是尚书六曹的公廨。

宋代

北宋崇宁二年(1103)在开封城所建尚书省是李诫据唐制改建的,分三路。中路有二重门,第一重称尚书省门,第二重称都省门,即主庭院正门。门面阔五间,门两侧的廊各五间,连东西庑各20间。主厅是工字厅,前厅九间,称都堂,后厅为议事厅。穿廊东西各有厢房五间,是五府位。都省门外两侧各有门,分通六部公廨。

南宋绍兴三年(1133)重建的平江府治是唐宋时期整个子城作为衙署的实例。子城有南、两二门,南门内轴线上布置府署和府邸。署由廊庑围成庭院。庭北正中正厅称“设厅”,以宴设将士得名。设厅后面为丁字形小堂。设厅、廊庑、小堂为长官办公之处。小堂后工字形的宅堂和东斋、西斋是府邸。邸北有池塘、园圃,散列轩亭,并可北通城上的齐云楼。唐宋时代州郡有供官吏宴会用的楼,称“郡楼”,或建在官署中,或建在风景优美处所。齐云楼即属郡楼性质。府署前两侧整齐布列五个小院,是属官廨署。西部多是军事机构,还有练兵的教场和制造军器的作坊院落。平江子城和衙署重建于宋、金交战之际,还保留着兼作军事据点的特征(见平江府图碑)。

图 明代

明正统七年(1442)在北京皇城千步廊侧建的中央各部院衙署,布局基本一致,都是正堂为五间工字厅,两侧建若干院落。以吏部为例,总平面呈矩形,分前后两部。前部外门三间,门内分三路。中路是以面阔五间工字形正堂为中心的主庭院,前有三间的仪门,左右各有东西庑16间,正堂左右各有二小堂。左右两路各为六个院落,与中路以巷道相互间隔,是各职能司的公廨。后部为仓库。

明洪武年间《苏州府志》所载苏州府署可作明初地方衙署实例。府署是一个矩形大院,南面设门,门内分前后二部。前部建左、中、右三路建筑。中路是两进主庭院,第一进庭院北面正堂和推官厅、经历司厅并列,三厅之后为第二进庭院,设后堂和东西厢房。左右两路各建五个院落,为架阁库、公廨和通判等官吏住宅。后部三个院落东西并列,与前部以巷道相隔,是知府和同知住宅。整个官署布局是按明洪武二年(1369)颁布的州县公廨图式改建的,前分三路,后列三宅,有纵横巷道,布置整齐,分区明确。明代地方志书中常有公廨图,规模有大小,但布局与苏州府治近似。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