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州际商务委员会

负责调研和协调美国国内各州间地面运输的联邦独立机构。成立于1887年。委员会的宗旨是为美国公众提供运输服务。它建立了一套供用户使用的信息设备和免费使用的热线设备。委员会现在对美国的铁路公司、货运汽车公司、公共汽车公司、水运公司、煤浆管道公司、货运代理商和运输经纪人等约两万家运输企业有权仲裁。

委员会由11名委员负责领导工作。他们由总统指定,经参议院确认后,任期七年,总统在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主席,副主席由委员选举产生,每年选举一次。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在立法问题上代表委员会与其他政府部门联系商榷。委员会具体负责:

(1)对委员会的全面管理;

(2)制定计划和政策;

(3)及时处理和解决一些重大的规章制度问题;

(4)贯彻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和任务。主席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

委员会在执行和处理日常业务中,设有13个办公机构:管理主任办公室、总法律顾问室、专业顾问室、秘书室、听证人员办公室、诉讼办公室、运输分析办公室、运输公司与客户关系协调办公室、新闻与对外联络办公室、政府事务办公室、小企业资助办公室、财务局、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