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绿化

公共建筑绿化可以创造良好的从事社会活动的环境,增加建筑物的艺术效果,美化市容,提供休息场所。公共建筑按用途可分三类:第一类,政治性的和供文化教育活动用的公共建筑,如纪念堂、博物馆、展览馆等;第二类,供游憩、娱乐、体育活动的公共建筑,如剧场、俱乐部、体育馆等;第三类,供商业、旅游及其他服务事业用的公共建筑,如商场、旅馆、餐厅、医疗机构等。

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绿化内容有所不同,但都要求同建筑物的性质和形式协调。第一类公共建筑的绿化,主要是衬托建筑物,美化环境。如在纪念性建筑周围种植常绿的大片松柏来烘托庄严肃穆的气氛。图书馆、文化宫周围采用素净的花木来表现清静幽雅的环境。第二类和第三类公共建筑的绿化,宜把环境布置成为可供短暂休息之用的小型绿地。一般除按公共建筑性质设置建筑小品,如雕塑、水池、亭、廊等以外,宜栽植体型优美、观赏性强的庭荫树和四季花木。旅游宾馆的绿化要取得可以游览、可以观赏的效果,应具有强烈的民族风格或地区特色。在高层建筑的屋顶上可设屋顶花园。在屋顶花园中可采用绿化方法把屋顶分隔成为功能不同的空间,丰富建筑的内容。

在公共建筑的庭园中各种公用设施的管网较多,绿化时必须考虑树木同各种工程设施的安全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