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位

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的最低水位。正常蓄水位死水位之间的高差,称为水库消落深度。死水位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选定。其原则是:

(1)使水电站的保证出力和年发电量在既定的正常蓄水位条件下接近最大值;

(2)考虑防洪及其他综合用水部门如灌溉、航运等对水库最低水位的要求;

(3)要注意低水位时水轮机运行工作情况和闸门制造条件等限制因素;

(4)注意泥沙淤积对水库水位的影响,死水位以下的容积应能满足在一定运用期间的淤沙要求,可按有关设计规范计算确定。对于梯级水电站上游水库的死水位选定,应充分考虑对下游其他梯级的影响,以总的梯级能量经济效益最大为比选准则。当电力系统中有多座水电站联合运行时,应考虑相互间能量补偿对设计水电站死水位的影响。

水库特征值